確診為癌症末期,請問資產如何處理恰當?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樓主參考眾大大意見後,請再找位專業的律師幫忙處理,妹妹接下來的日子,家人好好陪伴她吧!
設麼都不做 1,200萬
法定配偶是50%=600萬
小孩一:25%=300萬
小孩二:25%=300萬


最保險就是把一千萬轉現金出來,由你去租個保險箱15年

然後15年後再把鑰匙給小孩

前提是你比她先生更值得信任
gn01686524 wrote:
全部轉給你 你幫妹妹...(恕刪)

這樣原Po還是會被課稅的,稅目名稱我忘了。
唯一最快的方法是將妺妹的資產作信託,這樣才能免於政府的課稅。
Black666888 wrote:
人都不在了,還有人再推高風險的股票,真無言,沒看過60,70 元的中華電信嗎?
...(恕刪)


我已經連續六年沒看過70以下的中華電了!
你妹可以信託給你
如果你妹夠相信你這個哥哥的話
如果你父母也同意的話 那就快做比較好
而且其他方法網友也說的很詳盡了 可以跟家人討論看看
而且她老公也一定會再娶一個的 畢竟現在不是以前
沒有男人可以忍受這麼年輕妻子就走的狀態
所以你妹的顧慮是正確的
而且癌末不見得兩年內會走 要看是哪一種
叫你妹要積極處理 但人放輕鬆 樂觀面對
也許會有奇蹟發生
癌症末期難道就不治療了嗎?半年至1年的存活時間是醫生說的嗎?醫生都比較保守,如果積極治療,存活時間都可能更長,而積極治療、標靶治療的費用,1200萬可能尚未過世就用光了,所以樓主有可能想太多,除非現在就放棄治療....
我覺得樓主的妹妹,並非擔心她老公再娶,而是牽掛兩個小孩尚未成年,老公再娶之後又生了孩子,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會被後母虐待..唉!世事難料,說來話長...
我如果是本案的老公的話

我大概會請老婆把財產全部信託
然後離婚
這樣我就不會跟你妹分遺產了

然後死後請把小孩監護權給舅舅
讓舅舅養

我才不要 給那老婆疑神疑鬼
然後死了
還要孤獨一人養小孩
要買部車 接送小孩 還要自己想辦法
那死去的老婆, 有夠不負責任的
一點錢都沒留給我運用

說實在的 也才1200萬
分 3份
留 1/3 給老公 作運用真的不為過!!

想想 如果老婆走了
老公 幾年後也得重病 需要錢
財產都動不得

小孩也會辛苦的, 到時舅舅要拿錢出來嗎?

除非老公是個爛人!
不然 什麼舅舅, 伯父...雙方的親家們就別管了!!
因為時間很短可以用 他益信託但是有每年贈與限制額

因為丈夫還是監護人。

可以利用未成年 監護宣告模式進行也可,不動產也可以用這個。
其他四等親屬可以為財產清單管理者。監護人有提出財產使用報告的義務。
監護人與財產管理者是分開監督。 成年後可以宣告解除監護。

不過一般還是用遺產處置模式,委託銀行辦理信託也是方案之一。
先要看自己目前帳戶銀行是哪一家是否有提供比較多的信託業務。

股票與基金能否先轉到他益信託。

不知道找律師詢問會不會比較保險?既然不會被扣稅看有沒有不會亂被處裡的方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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