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每年調薪13%, 我們呢?

maggiedavid wrote:
同性戀是正常的,這種觀點不為美國人所一般性地被接受,...(恕刪)


同性戀變成你所謂普世價值的標準, 那下一步pedifile也該合法了?
世界就是一个大江湖,江湖最大帮派的老大真正信任的都是他的老乡,你黑眼睛黄皮肤,一看就是外乡人,最多当当喽啰和上档次点的打手,真正的话事人不会是你的。现在有另一个人渐渐打出名堂了,有生意,又能打架,江湖最大帮发出了江湖告急的通告,于是帮派上下一致声讨,都说这家伙是坏人。
大大所言亦甚是,
不過一般而言,你所說的菲律賓還算是民主國家,但不是一個嚴格遵守法律的國家,
也就是所謂:非法治國家
國家機械之權力來自人民,
但人民與某些政府官員在玩法毁法,
所以這只證明:民主不但不能保證經濟,
也不能保證法治....
法治,民主與經濟並不等同的
古典政治學會討論前面二項之關係
後來到馬克斯把經濟也一拼討論
香港雖不是國家,
但法治比台灣強的多,
經濟也超過台灣
大陸己是世界的老二,
也無民主
星架坡也是(今次選舉後好一些)
納粹德國也是
反之,
有好些民主國家
如東歐.
又好到那裡去?
經濟本身有其規律
民主只表示法律藉人民之合意得到正當性
再沒有其它了
照理,人民對法律有合意,
也就應當遵守,
但事實卻非如此,
因為立法是一回事,
遵守法律又是另一回事,
就等於我們認為應當善待父母,
卻也常做不到,
所謂知易行難也
斛寄生 wrote:
菲律賓根據郎咸平說法..菲律賓根據郎咸平說法並不算是真正民主國家,國父說的民主三進程,菲律賓唯獨少了訓政時期,
軍政直接跳憲政,變成由軍方影響政局,成為亞洲第一貪汙國,是變相的軍政國家,不是憲政國家。
台灣當年訓政時期也沒走好走全,變成民粹式民主,現在也還不算是真正成熟的民主國家。
.(恕刪)
不好意思,小弟雖學了數年英文,但不知pedifile是何義?
願聞其詳...
vina_reality wrote:
同性戀變成你所謂普世...(恕刪)

小弟不是說同性戀是普世價值,
而是說同性戀作為一種社會上的權利right in society,是普世的...
因為它基於身體權之上

serrari2002 wrote:
現在可以說大部份的台...(恕刪)


一個國家在國際間是否受人尊重並不是看國家是否為強權,今天中國算是夠強了,但是在國外,他們的地位並沒有因此提升。
假如這位大大在外國生活過一段時間就不會這樣說了...
以前大陸人到德國讀書要繳一堆保證金,現在與台灣看齊 - 不用了
悠閒過生活 wrote:
一個國家在國際間是否...(恕刪)
maggiedavid wrote:
大大所言亦甚是,不過...(恕刪)


你指出的民主國家只有行自由之名卻不擁有真正成熟的民主開放社會
卡爾‧巴伯教授在(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書中解釋:

「民主開放社會,沒有任何人可以壟斷真理,而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和不同的興趣
社會裡也存在著和平共存的機制與包容性,容忍的精神與批評的思考充斥可見,
是一個鼓勵爭執與辯論的社會。」

這是一個對真正民主國家的定義
獨裁政體的統治,每一個都號稱擁有真正的真理,結果卻是用暴力掠奪、控制一切。
你口中的國家,嚴格說起來都不算是成熟民主國家。(台灣也還不成熟......)

經濟本身是有其規律沒錯,但前提必須是在公平、透明、開放,
不違背社會正義底下給予最大自由的發展。
新加坡、香港提供了這個條件給經濟才能得以快速發展,但並不代表只有專制才能提供這樣的條件
以世界人均前50名國家為例 (賣祖產石油的要扣掉)
民主開放社會也證明一樣能提供相同的經濟發展條件
重點在於法制面的執行效率,使百姓不得不遵守,不敢逾越,讓他們強制性的背負信託責任
民主絕對不是放任式的自由,要有完整的法治規範、執行。

所以不是"應當遵守"而是"強制遵守",現今成熟民主國家也證明與專制國家一樣能做得到。
假設經濟真的與政治獨裁有高度關聯性,前蘇俄、前東德、北韓、古巴,早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國家。
最好的證明就是全世界198個國家,共產國家現今只剩下7個,而不是198個。


P.S pedifile是指對幼童有特殊癖好的人渣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maggiedavid wrote:
不好意思,小弟雖學了數年英文,但不知pedifile是何義?願聞...(恕刪)


這傢伙要說的應該是"Pedophile"

意思就是"戀童癖"

不過戀童癖和同性戀有最根本的差異,無法拿來作平行對比

就是"已成年"的"同性戀雙方"可以挑戰普世價值,因為"彼此"心思已屆成熟,能有自主決定性向的權力

但"戀童癖"不同,即使"單方面"是成人,但希望結合的對象是"未成年孩童",即使孩童"自願被愛",也是有違常理的!

maggiedavid wrote:
假如這位大大在外國生...(恕刪)


我就是有在國外生活過才這麼說的。
為何波柏所言才是真正的民主社會
而他所不想信或不喜歡的就不是呢?
popper其實是搞科學哲學的,
但人出名,
再搞些政治的,
自然人家就會注意,
但這不碍批評他對民主理念是外行的,
其實他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中批判歷史命定主義,
主要是黑格爾的以理性精神為主的歷史哲學,
但波柏暗地裡把現代在西方已發展出的民主作為現成的標準,
以為這就是民主的本質,
但其實不然,
他是以方西高傲的標準 - 民主,開放,接受批判等這些好像很理性的準則來定義民主社會
而無視在人類某些社會中,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制度,
與其它的價值系統之間的不相容
例如寛容與開放,美國雖有種歧視,但不碍被稱為民主社會之事實
波柏不能接受民主但不寛容
但事實是,民主社會往往是不寛容的
所謂民主,就古典政治學而言,
就是社會契約論的授權政治,
在人民授權下,
執政者獲得法理的政當性
但據此能否推論波柏的開放社會呢?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理由在於在集體之下的政治傾向,
很可以是強制且主宰性的,
因為人民雖透過選舉授權政府,
但人民之選擇很可以是非常差勁的
人民很可以是集體地不寛容的,
集體地封閉的
例如納粹德國
也就是政治學上所說的:
合法,但差勁的
也就是多數對少數的迫害,
但這卻是由民主產生的,由合法途徑,合法地集體犯罪,
以多數之名,對少數進行迫害的例子
所以,民主政治只是在形式上賦予統治者之正當性
但實質上是否開放,是否尊重人權,
是否能有一個經濟效益良好的社會
必須由該國人民共同努力,不斷探,才能達成
這屬於國家發展的實質領域,而非民主的形式領域
波柏把民主(形式)與理性(寛容之態度)搞混在一起,
才有他的看似合理
但卻無視在人類社會,在歷史中真實地由民主產生的,政府實質上的罪惡行為
斛寄生 wrote:
你指出的民主國家只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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