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16885858 wrote:
抱歉我回覆的權利金點.....(恕刪)
ken兄抱歉,您可能有一點誤會bo大了~~
部位應該是買價內6200p(口數較少15口),賣價外5900p(口數較多30口)
支出90(時價)*15(口數)的權利金,收入45(時價)*30(口數)
收支相抵,取得300點的價內優勢,並有機會取得時間價值消逝程度的利差,
因價外越深越不易達成履約,價格容易因失望而沉澱,
持倉的過程中,組合部位頗有機會浮出獲利~~
這樣可以比較理解嗎?
操作金融商品,粗估有時是還好,
只是有時候一個看錯或算錯,後續會變的佷難處理,真得還是仔細的好,
錯單往往造成折損績效的代價,當然,即使再熟稔的操作者,也難免失誤,
不過,還是共勉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