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幾點疑點
1.比較一些 博聯 摩根 高收益債 美國 和非美國版以後
非美版本的配息率並不會差美國版太多,考慮美版扣掉30%的利息稅後,非美版顯然利息高了1.X%
雖然總回報率的計算"數字" 美版還是較高,非美板的確是有費用差異
但總回報的計算 看來並未考慮利息稅的差異而是去計算股息再投資的結果
但實際上要扣30%的利息稅後,根本不會那麼高
2.為何美國要求 切結非美國人 且不會轉移給美國人才能在美國券商買離岸基金?
(參考Schwab的切結書)
3.法人和個人的稅負是否完全相同?
一個基金公司沒有較好的避稅能力?
美股或美國基金,我只會買低配息,
高配息的,扣30%的稅很傷
申請退稅的話,有Allan說的疑慮,
ayz847 wrote:
總之,美國那30%稅,並不會因買盧森堡基金而逃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