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神路亞 wrote:
pineman兄您...(恕刪)
或許跟前堂堂谷歌副執行長暨現任張行政院長一樣吧.....................
orion9981 wrote:
或許跟前堂堂谷歌副執行長暨現任張行政院長一樣吧........................(恕刪)
pineman wrote:
orion9981...(恕刪)
)~



pineman wrote:
照你這個說法,...(恕刪)
pineman wrote:
依你這種觀點,時代都不需要進步,通通留在市話時代,不需要更新更進步的日常生活,反正都只是讓生活更好(讓生活更好不就是政府和經濟發展的目的),並不是維持生命的必須品(市話也不是啊)。而且還明顯違反電信法第一條,有增進福利的東西卻認為大家不需要進步去使用。
wrote:
第三個是前行政院長劉兆玄。早在十多年前,張善政就和劉兆玄有交集,時任國家高速電腦中心主任的張善政,看好網際網路剛萌芽的時代,卻遇到中華電信力阻,為此他不惜槓上中華電信,一狀告上劉兆玄,讓劉兆玄對他印象深刻
或許跟前堂堂谷歌副執...(恕刪)

Free Storm wrote:
你的問題在於,
你一下子覺得電信業是是壟斷事業,過太爽,所以要用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要規範它,讓它不要賺太多。
一下子又認為電信業有關國家電信的競爭力,所以要用電信法來要求它,讓它進步。...(恕刪)
你有沒有想過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和電信法的立法意旨可能完全不同,滲在一起談怎麼可能會談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