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真的還是一頭霧水= =到底是問題大的掏空???還是說只是老派人士喜歡走的政商關係(勾結)??前者就是損及企業利益,後者就是何董自己負責,反而是股東得利現在搞不好還有沒爆出來的東西,如果今天何董是要圖利自己,照理講不會透過元太&永豐餘,而是透過自己100%持股的公司,不然1788大樓的利益回饋到永豐餘&元太上,對何董也沒多補,畢竟持股也沒說超多,直接歸屬可能還不到10%目前新聞出來說Giant crystal 那批CB 85%都是在元太&永豐餘手上。現在應該就是看1788這棟到底是怎樣....上面控股的結構以及抵押情形,到底有多少債權人....說了簽約,現在元太那邊又說1788大樓買方交割延遲...本質感覺不像掏空(不知道何董哪裡有賺到了= =?),但卻一直有些不好的跡象= =""現在根本就是2個極端走法1、何董掏空(只是也還沒看出來他哪裡受益...,除非還有沒看到的控股結構),而且還掏銀行(GC借貸)+永豐餘(Giant crystal公司債)+元太(Giant crystal公司債)2、何董就做生意而已,只是紅線踩好踩滿了,對永豐金、永豐餘、元太都是正面有實質利益的(1788大樓相關收益)話說這次很多人都在罵金管會,但是我覺得有句話主委說的不錯"李瑞倉強調,法遵的核心就是徹底守法,而不是規避法令,永豐金此次弊案很多地方是認為是「規避法令」就是「遵守法令」,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把"規避法令"當"遵守法令"這的確是陋習!!!
其實用“掏空”是言重了(力霸跟幸福人壽標準掏空),應該說是違法亂紀,何老就是想做無本生意,付點利息,又可以無擔保,賺的錢都進老婆公司,沒有做好產/金分離,嚴格講起來,輝山乳業的3億港幣及他跟華南被騙的牙材詐貸,都比三寶建設嚴重,三寶投資的1788大樓是很值錢的,所以整體而言,有沒有共犯結構,天曉得,但把何老切割掉,是很正確的選擇! eddie56789 wrote:這案子真的還是一頭霧...(恕刪)
wewe83 wrote:其實用“掏空”是言...(恕刪) wewe大的解釋十分淺顯易懂,何老就是想做無本生意,付點利息,又可以無擔保,賺的錢都進老婆公司,沒有做好產/金分離。確實事件就是如此,但是沒構成淘空的結論是因為1788這棟大樓目前還算值錢,倘若大陸房地產崩跌,導致1788大樓資不抵債呢!?金控的老闆誠信非常重要,俗話說的好,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金控老闆理應連道德那條紅線都不能越過,但目前看來....。用銀行老董的權力,放貸給老婆與第三人的公司,且無擔保,但賺了錢卻進了自己口袋!?叫永豐金的股東情何以堪!!
Y大所言甚是,對股東的確是個誠信上的傷害,那個老傢伙,先不論政治色彩,因為連爺爺的關係,首家登陸設分行的金控,幾年前也是有讓股東嚐到甜頭,只是時不與我,風向變了,所以還是還權於股東,老賊退下,乖乖經營吧,至於我不是什麼資深老股東,也不方便指責什麼,小弟只是想當個過客,賺個便當錢,如果不小心做錯了,偷雞也該被蝕把米,鼻子摸摸,結帳下車囉! yen sheng wrote:wewe大的解...(恕刪)
http://m.cnyes.com/news/id/3844614?utm_source=App&utm_medium=ios&utm_campaign=3844614看起來有得玩了,大陸的錢果然暫時匯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