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LSS wrote:股利可扣抵税率不是2017...(恕刪) 哪有歸零而是從以前的各股有各自的扣抵率改成統一的扣抵率 8.5% 然後上限八萬就算名詞有可能不一樣 但都是一樣的東西營所稅降到17% 代表扣抵率上限只有17% 超過的都是以前賺的尚未分配的扣抵率折半 再砍一次最後改成統一標準 17%的一半不就剛好是 8.5%而且以前累積的 全部作廢 全部便宜政府了後來再將營所稅調整成20% 但扣抵率還是8.5%真懷念以前電信股扣抵率有40%以上的日子 可惜只賺一次退稅就沒了超級羨慕那些爽領很多年的存股前輩
YFLSS wrote:股票抵稅率 應該沒親自報過稅 現在狂灑錢和舉債,總是要還的~~~~~~~~~~~~~~~~~~~~~~~~~~~~~~~~~~~~~~~~~~~~財政部稅改新制,取消「二稅合一」的扣抵稅額制度,從 108 年開始,股利所得報稅的方式改分成「合併課稅」及「分離課稅」兩種。 合併課稅:可抵税比率 8.5%、上限 8 萬元合併課稅,顧名思義就是把股利併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算,再扣除股利可抵税額:比率 8.5%、抵稅上限 8 萬元。如果去年拿到 10 萬元的股利,也就是 8,500 元可以抵今年的綜合所得稅。 股利可扣抵稅額上限(8 萬元)除以可抵減比率(8.5%)得到 94 萬元,代表超過 94 萬元的股利沒有抵稅效果。 以年收入 50 萬元(所得稅率級距 5%)、股利所得 10 萬元的投資人來說,在沒有家庭、任何扶養狀況之下,應該繳納 9,600 元,扣除 8,500 元(10 萬元 × 8.5%)的抵稅額,當年度總共應繳稅 1,100 元。對於這類的投資人來說,合併計稅真的比較划算嗎?一起往下瞭解分離課稅的算法之後,就能知道答案囉! 領股利還可以抵稅,你瞭解了嗎?
ASD123456d wrote: 應該沒親自報過稅 (恕刪) Yaude Huang wrote:就算名詞有可能不一樣 但都是一樣的東西 每年股利都領幾百萬,怎會沒報過稅?以往想參與股市的投資者,都會查詢每家公司的可扣抵稅率,這對補退稅的關連甚大!之前我就提過,股利可扣抵稅額,已於廢止兩稅合一時,第一年減半扣抵,第二年以後全數不可扣抵,國庫進帳約5000億可扣抵稅額(每家公司各有不同的可扣抵稅率),可扣扺額沒有扣抵上限. 如今8.5%的那玩意,不是"扣抵稅額",而是"抵減稅額",最高只能抵減區區的8萬元. 名詞為何不一樣? 就是因為內容完全不一樣. 名詞不同,內容也完全不同!
YFLSS wrote:股利可扣抵税率不是2017...(恕刪) 補充順便一提公司之前分配可扣低時就有限額了,因為我以前報過,算好股利跟可扣低,給股東各類扣繳憑單。我沒在會計師事務所上班後,稅改不少。還有股利改的部份不止這些,大股東反而繳比較少稅,可能對中的股東不利,自己可以去google。
YFLSS wrote:每年股利都領幾百萬,(恕刪) 有什麼不一樣來源都是一樣的兩稅合一下 本來要退給股東的本來沒有上限後來給你設下層層限制先折半 再統一收固定稅率訂個上限你認為不一樣就不一樣吧 就名詞解釋不一樣而已都是公司賺的錢 給政府抽稅兩稅合一 要把公司替股東繳給政府的 還給股東 再按照個人所得級距課稅把要退的部分 層層限制當然啦 以前不同公司 扣抵率有高有低 現在就全部合併計算 給個統一標準計算方便 又可以節省人事成本
Yaude Huang wrote:有什麼不一樣來源都是一樣的 請問你之前股利都扣抵多少稅?現在股利都抵減多少稅?還是你股利都很少,所以妳覺得兩者是一樣的東西?過去是扣抵,每家公司扣抵率不同,每人可扣抵金額沒有上限(請注意,是"每人")如今是抵減,每家公司的扣抵率歸零,統一合併計算後,最高每戶可抵減金額上限只有8萬元(請注意,是"每戶")
Yaude Huang wrote:有什麼不一樣來源都是(恕刪) 對唸稅法的來說是一樣的,之前沒兩稅合一,就公司分盈餘,股東拿到後,只有盈餘沒有可扣低稅額,因為造成稅重覆繳才會有兩稅合一,現在把可扣低稅額限制住,並不表示沒有可扣低稅額。可扣低稅額是公司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按照稅制度去分配盈餘順便分出來的。
投資初學者 wrote:公司之前分配可扣低時就有限額了 就算有限額 那是大家不懂實際上公司的申報細節畢竟大部分的人不清楚但是以前扣抵率可是有超過40%的 遠超過現在的8.5% 還訂上限你講的限額應該是在公司內部申報的上限但現在的上限是每個人可以退稅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