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o11921 wrote:怕繳稅,可以在除息日前先賣出,應該不用利用人頭借劵賣出這麼麻煩吧?
有人利用借券賣出避稅?
如果可以這樣避稅,那台股可能會借劵滿天飛了.
證交所有規定,董監事,經理人,內部人,關係人,是不能把股票拿出去借給別人的.想大量賣股,也要先申報.
遇到除權息 如何避稅
證交所問與答 14:從事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相關課稅規定為何?
借券人給予出借人之權益補償課稅,視為出借人出售有價證券收入,並依規定計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基本稅額額.
xxo11921 wrote:
第二、股票出借後,借券人將股票賣出,同樣在配股配息之後,借券人將返還給出借人,惟該筆所得類別變成證券交易所得,因證券交易所得稅目前停徵,當出借人的綜所稅率高於可扣抵稅額比率時,雖不適用可扣抵稅額,但因此筆所得不計入綜所稅內,反而可以達到領股息又避稅的好處。
重點是所得類別變成證券交易所得而不是股利所得.
是不是避稅新招本人也搞不清楚煩請再查證.
個人出售.哪來營利事業所得稅?
https://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15744
一張股票可以拿二份股利嗎?
還是誰拿股利,大家來猜一猜....
借卷可以說的通,借卷賣出呢?
美國把台灣央行列入匯率操縱觀察名單,這下出口商結匯,要損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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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創股價又緊貼友達了,雙虎股價和獲利亦步亦趨,你慢我也慢,你快我也快.彼此忽高忽低互有領先,留給股民來回換股,差價套利,上下其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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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有員工投訴,群創的新總經理蕭志弘這個月剛上任,公司就突然在24日發信,要求所有內勤員工整理桌面。讓員工傻眼說:「這比當兵還嚴格!」認為是上級主管為了「狗腿」新總經理做出的要求,不滿的說:「好好拼產品,讓公司賺更多錢回饋員工才是最重要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