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li9999 wrote:
如果你先入為主的觀念就是詐騙,
我先入為主?? 借一下602樓的連結
http://tpa.judicial.gov.tw/index.asp?struID=4&navID=49&contentID=110
最高行政法院 政風專刊
我知道你懶得看, 幫你節錄, 光前三條就屌打你
第一點就告訴你根本不可能存在
你可以繼續宣傳, 點進去連結看一下觸犯法條, 早點有心理準備也好
一、前言
略
(一)掌握人性貪婪的弱點
幾乎沒有任何虧損的風險,在投資學上根本不可能存在,但是民眾還是深信不
(二)利用老鼠會模式提供頭銜及佣金
投資人拉攏超過一定人數的民眾加入投資,軌可以晉升一級為集團幹部,並可以取得底下投資人加入投資的抽佣
(三)採取放長線釣大魚手法
有高額利息或投資獲利,更是要無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