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產業相對日本V.S台灣 重要性差異頗大 對日本而言 沒有不能倒的疑慮倒了了不起失去一個發展的產業 對台灣而言 則是致命一擊 如果台灣失去DRAM產業整個電子產業鏈有被韓國連根拔起的危機 台灣是重要到不能倒 日本則是算了吧誰說爾必達不能倒 至於美光 個人也不認為美國政府有不能倒的壓力DRMA整個給韓國壟斷 剛好給美國政府施加政治手段的機會 看是要繳巨額罰款還是直接抓人來美國關剛好而已
aron.yang wrote:台灣股民很有...(恕刪) 如果慢慢跌的話,我至少還有停損的權力...這樣a大理解了嗎? 如果你手上任何一檔股票都可以立即宣佈公司不玩了...至於爾必達倒不倒..大家都在看,也在猜沒人說的準,連外資都被套3000多張了..
1.其實可以請投資人保護中心 代為對爾必達提告(國內訴訟) 連帶假扣押爾必達在瑞晶的股份(以淨值算價值500-600億台幣)2.第二步 根據當初所出具的承諾書 爾必達需無條件回收 投資人可於此條約要求證交所強制爾必達執行 否則證交所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3.第三步 就上面第二點 可以請投資人保護中心協助 對證交所提起團體訴訟 要求證交所負起連帶責任 (別說不可能告贏~連證交所都承認自己有疏忽了)最後最重要的一點 7000多個投資人必須團結一致 相信自己是受到台灣法律所保障的 日本我們管不到 但是在台灣 我們並不弱勢 我們可以針對爾必達在台資產進行假扣押 也可以提告證交所 希望大家可以為自己的權益奮鬥!!
舊聞,回憶一下。-------------------------------------------------------------------------2011/1/4.陳裕璋下令 上市審查從簡陳裕璋亦表示...只要有基本投資價值,一些繁瑣的審查細節可省略,提高企業上市意願...薛琦也表示...外國企業要來台上市,可能涉及國內與國外法令競合的問題,應「抓大放小」,不要太在細部問題上去追究...台灣有ECFA議題,不少外國企業來台上市,除了有本土供應鍊關聯性外,主要也可能是要再到大陸投資...
areschen wrote:就是因為這種心態而傷...(恕刪) 相關單位懂得反省值得喝采 原本預估官腔話說完就放牛吃草了希望最後真的能為投資者討回公道 TDR缺失有人看到了那類似的權證相關部分又有人瞧見了嗎 個人觀點TDR/權證都是雷同的東西 宰人都沒在關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