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ron wrote:
在職員工13%專屬...(恕刪)
不不不,你弄錯了
是因為給了13%,所以銀行高層慣老闆就不肯給加班費
就像一例一休後,就苛扣三節獎金
huron wrote:
魔鬼藏在細節裡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 128,000
利息特別扣除額(每戶) 270,000
hermas wrote:
huron我前面就說啦,砍在職13%,改成每個月薪水+5200,國銀行員會感謝你的
原本13%年領62400
480000*0.13=62400/12=5200
改+薪5200
國銀年薪12+4.5(實際約3.5-4)=5200*16=年領83200
單身標準扣除額的國銀行員大多繳5-12%的稅居多
83200*0.05=4160
83200*0.12=9984
不管怎麼算都遠大於62400
而且我一直強調做事領錢,天經地易
改革是改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不合理的部份,而不是摳在職的薪資
台灣年輕上班族的薪水已經被costdown到低的可憐了,再砍能看嗎??
huron wrote:
如果是民間銀行
要從優存改為加薪
絕對是用另一種算法
480000*0.07=33600 年領
33600/(12+4)=2100 每月加薪
另外再扣5-12%的稅...
怎麼算都還是優存好一點
在職者薪資不應該降低
只不過應該循加薪的正途
而非沿用優存這種旁門左道方式補貼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