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與親戚吃飯,席間某位親戚得知我哥的小孩即將臨盆,詢問我哥日後是否可以將該小孩過戶到該親戚的戶口,以利日後他可以申報撫養該小孩,達到節稅的作用。(實際上小孩當然還是住我哥家,由父母撫養)因為對此不了解,所以想詢問版上清楚財稅法的人,此法真的可行嗎?附帶一提我哥與大嫂都是教師,目前無報稅問題(民國100年可能要報了),那位親戚是我媽的哥哥(也就是我和我哥的舅舅,上市公司上班)。要是真有這種方法,那我也要跟有小孩的親戚打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