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對報稅不太了解,所以想請問一下大家若是今年我報稅要扶養父親,未滿60歲,但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無所得我母親所得約20萬左右父母有利息收入(可能5萬多塊,金額尚未確定,父親名下與母親名下皆有)我收入60萬的話,該怎麼報比較好呢?他們夫妻要一起申報,我要扶養我爸,我爸媽又要一起申報,這樣三個人報一起報稅?還是有其它方式?就算用網路報稅是否也需寄他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回國稅局?可以請大家幫忙試算一下嗎?先謝謝大家了~
hatter36 wrote:他們夫妻要一起申報,我要扶養我爸,我爸媽又要一起申報,這樣三個人報一起報稅?還是有其它方式?就算用網路報稅是否也需寄他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回國稅局?可以請大家幫忙試算一下嗎?,...(恕刪) >>>就算試算你夫妻二人 , 父母二人各別申報計算接著再採四人合併申報方式看那一份繳的稅較少 , 就報那一份用網路申報 , 要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完成後 , 系統就會指示列印補送資料信函列印後 , 內附檢送資料影本即可
應該是收入多的去撫養也就是樓主去撫養父親 他還有身心障礙扣除額樓主母親所得二十萬加五萬利息應該沒多少稅反倒是樓主年薪六十萬 如果不撫養繳更多建議樓主撫養父親 母親自己申報後要繳的稅樓主也拿去繳這樣最划算
可以採用你和你爸一起申報你媽自己獨立申報就行了....你媽應該也不用繳到稅....因為免稅額..單身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加一加...也超過20萬了..........所以基本上你媽也不用繳稅....若先前有先預扣這時候就變成退稅了!!!至於你爸給你扶養....可以增加免稅額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未滿60歲要有無謀生能力文件(身分證)所以報完稅後記得繳交身心障礙和無謀生能力證明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