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好多年前受人之託,因對方要承租國宅..
好像是依租約規定簽約需有三等親以外保證人作保!
想說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就幫了他忙....(獨居老人了!)
過了多年相安無事...
直到最近才知道他不幸摔傷,被社會局安排已住進安養院一陣子了,我跟我母親也去探望過他了...
但過沒幾天問題來了!
有來函通知我們保證人!說他已3個月沒繳租金!
叫我們要做處理!
好像也已終止契約叫我們把他家的東西清空!
但問題是他還有兒女在國外阿!
該怎麼處理!?(雖然說已授權給我們全權處理!)
但他兒女到現在也不跟我們聯絡!唯一一個在台灣的兒子又是中風的植物人!
清掉他的東西又怕到時會不會有法律的問題!?
雖然還有押金2個月可扣!
但是東西一天不搬出去,月租金還是會一直算下去!
搞得我們現在很頭大,不知該如何是好!?
有人能給個建議,請問該先怎做比較好!?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