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求助] 關於幫人國宅租約作保的問題! 謝謝!

我母親好多年前受人之託,因對方要承租國宅..

好像是依租約規定簽約需有三等親以外保證人作保!

想說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就幫了他忙....(獨居老人了!)

過了多年相安無事...

直到最近才知道他不幸摔傷,被社會局安排已住進安養院一陣子了,我跟我母親也去探望過他了...

但過沒幾天問題來了!

有來函通知我們保證人!說他已3個月沒繳租金!

叫我們要做處理!

好像也已終止契約叫我們把他家的東西清空!

但問題是他還有兒女在國外阿!

該怎麼處理!?(雖然說已授權給我們全權處理!)

但他兒女到現在也不跟我們聯絡!唯一一個在台灣的兒子又是中風的植物人!

清掉他的東西又怕到時會不會有法律的問題!?

雖然還有押金2個月可扣!

但是東西一天不搬出去,月租金還是會一直算下去!

搞得我們現在很頭大,不知該如何是好!?

有人能給個建議,請問該先怎做比較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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