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無能, 只領乾薪, 應課重稅 或者追索薪俸!

比如監察院長,

對於自 2008 以來的房地產大漲, 對於前任財長李恕德毫無作為,

兩個通通要課重稅, 或者追索一年薪.

還有胡攪柳樹理論, 導致每天只好尾盤自我作價達一元價差,

常常放話要打槍投機客, 結果出口廠商誤信央行的護盤能力而沒有作避險

也該要追索數年薪俸, 讓他連半坪豪宅都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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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zaki1990 wrote:
比如監察院長,對於自...(恕刪)


爽手贊成
房價應該先找貨幣的銀行
跟搞的建商才對吧
反正台灣嗎
善設停損 嚴守風險
善設停損 嚴守風險
善設停損 嚴守風險
2008年李部長大降遺贈稅,說有利發展經濟增加其它稅收。
房地產因此蓬勃發展怎麼會是毫無作為?
至於失去的稅收嘛…
應該可以從油電補貼。
想太多 法律是誰定的?

不要談追繳

現在連車子都換新車了

你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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