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請益-自然人憑證報稅 但被扶養人無自然人憑證是否可直接列扶養就好

小弟婚後報稅,老婆及父母皆有自然人憑證,直接利用網路帶入資料就可
但是岳父沒有自然人憑證,是否可直接填入被扶養人清單就好?
岳父的收入有老人年金每月3000(好像改名為國民年金,不列所得) 存款利息(未超過上限27萬)
是否可直接填入被扶養人清單就好? 只是這樣岳父的相關收入資料都是空白

另外 老婆擔心若岳父被我申報扶養會影響他的國民年金領取
這部分我查到的資料是.
若還在"繳納"國民年金保費期間 家戶總所得(含扶養人收入)高於某上限 政府就不會補貼你的保費
岳父現在已經是"領取"國民年金的階段 應該不會因為被我扶養就影響其領取資格

以上是小弟自己查資料得到的結論..還望有經驗的前輩給予指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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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就直接問稅務局
那些人考上公務員自願當公僕
就是你的僕人
你不打電話給他們幫你服務
繳稅養他們又不給他們適時發揮一下
這樣豈不浪費以前繳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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