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岳父沒有自然人憑證,是否可直接填入被扶養人清單就好?
岳父的收入有老人年金每月3000(好像改名為國民年金,不列所得) 存款利息(未超過上限27萬)
是否可直接填入被扶養人清單就好? 只是這樣岳父的相關收入資料都是空白
另外 老婆擔心若岳父被我申報扶養會影響他的國民年金領取
這部分我查到的資料是.
若還在"繳納"國民年金保費期間 家戶總所得(含扶養人收入)高於某上限 政府就不會補貼你的保費
岳父現在已經是"領取"國民年金的階段 應該不會因為被我扶養就影響其領取資格
以上是小弟自己查資料得到的結論..還望有經驗的前輩給予指正..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