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繳稅-夫妻合併申報,分開計率

想請問一下大家

我和我太太去年12月結婚登記

我知道夫妻第一年可以分開報稅或是合併申報


小弟去年所得是63萬,稅率是5%

我太太去年所得93萬,稅率是12%


有人說可以用"夫妻合併申報,分開計率"的方式申報(因為兩人稅率差了一等,這樣申報比較省!?)

我在網路101年度綜合所得電子結稅申報繳稅系統 找不到這個選項

還是說這是扶養的意思嗎?

還有要怎麼算呢?

先謝謝有經驗的大大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文章關鍵字
要合併申報, 就都 key 進去, 程式自己會幫你算

不熟的, 請愛用自然人憑證
若有空...走一趟國稅局吧...第一年通常沒資料...工讀生會幫你算好好...
何謂分開計率?

簡單說以今年為例,你倆夫妻的所得先各扣186000元
剩下:夫444000、妻744000

其它扣除額(不管列舉還是標準)都不能分開,要一起扣

以夫妻標準扣除額152000元來試算(有多扶養1人+82000)

一、(444000-152000)*5%+(744000*12%-35000)
  =68880
二、(744000-152000)*12%-35000+444000*5%
  =58240
三、(444000+744000-152000)*12%-35000
  =89320

所以方法二的稅金最少,也就是所得高的一方去扣抵其他扣除哦。

不過方法一方法二如果扣除額一個人扣不完是不會給第二個人扣的,
此時方法三的稅金就會最少。
比方說你們今年其他扣除額總共超過744000元的話。
一般是不太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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