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交所表示,僑威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02年度財務報告,自103年5月6日起已停止其台灣存託憑證(TDR)買賣,且屆滿六個月仍未改善,今天證交所董事會決議通過僑威TDR在12月30日終止上市。
此外,證交所表示,港交所已初步批准僑威所遞交之復牌建議書,若僑威能順利達成所列示復牌條件,原股預計104年3月底前可恢復交易。
惟確切日期俟香港監理機關之准駁而定。未來僑威TDR持有人可於終止上市前向存託機構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於終止上市後由存託機構依存託契約約定出售原股,並扣除必要費用後將剩餘價款返還TDR持有人。
請問這段話
未來僑威TDR持有人可於終止上市前向存託機構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於終止上市後由存託機構依存託契約約定出售原股,並扣除必要費用後將剩餘價款返還TDR持有人。
是什麼意思呢?是退現金嗎還是什麼?我搞不懂耶
因為小弟有一隻融達也是停止交易,最快一月下市.....所以想請教一下上段的意思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