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因騎車發生車禍導致左上門牙及左側門牙斷裂(兩顆),

經評估斷根不足以裝牙套,故只能以植牙或牙橋方式治療,

由於預算問題(植牙兩顆16萬,當時尚未和解、理賠)因此選擇做牙橋,

並聽從醫生建議採左一右二將牙齒磨小上牙橋(共五顆),

費用大幅降低為3萬多元。

近日申請強制險理賠,負責保險理賠專員告知,

雖強制險理賠牙齒治療費用上限一顆一萬,此次車禍斷兩顆牙,

但由於我是做五顆,因此理賠只能以此次費用總和除以5,再乘上2,

只賠我兩顆斷齒的費用。

並聽從醫生建議採左一右二將牙齒磨小上牙橋(共五顆),

費用大幅降低為3萬多元。

近日申請強制險理賠,負責保險理賠專員告知,

雖強制險理賠牙齒治療費用上限一顆一萬,此次車禍斷兩顆牙,

但由於我是做五顆,因此理賠只能以此次費用總和除以5,再乘上2,

只賠我兩顆斷齒的費用。

但我做其他三顆牙是因這兩顆斷裂所做的必要處理,所以想請問各位,

強制險只能照該名專員所說的理賠算法做理賠?

還是可以以一顆上限一萬共可理賠兩萬的算法去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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