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請問報稅相關問題-有關員工認股
整理資料如下
公司於2013年上櫃,採員工認股,個人於當年買賣交易出清
1、102年綜合所得稅已將該筆列入所得(94員工認股),也於當年申報繳納
2、103年綜合所得稅(今年),上述員工認股部分還是照列入所得項目
經詢問公司承辦單位,該筆所得已於103年3月發文至相關單位國稅局更正(也已回函並有相關單號文件及副本)
以上問題是
1、去年上櫃股票不是應該算今年申報嗎?
2、去年3月公司已發函至國稅局申請變更(員工認股改為今年列入),照理說,去年應該會退多繳那一筆,而今年所得稅會有那筆員工認股所得。
3、去年3月公文至國稅局,其相關資料變更應該是同步吧,萬一戶籍在南部、工作在北部,總不會叫繳稅人兩邊跑吧(調資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