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不解的問題想請問各位前輩:若1/18早上賣了A家的股票,應收22000元。中午再買兩張B家(全額交割股),已有先匯款至證券商專戶20000元,也順利買進了兩張是18000元(含手續費),退回剩下的2000元則當天買賣帳務回報卻淨收是22000-18000=4000元,如此18000元在預收款與應收金額扣了兩次??還是我有誤解??還請各位前輩釋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