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752003 wrote:
個人覺得政府相關單位...(恕刪)
10多年前的漢唐公司,就把所謂有股民拿了數量可觀之委託書「以換領紀念品」這件事給突顯了。
而事件不久之後,當時的扁政府就已有針對零股股東是否需寄發股東會通知書這件事做過調整了,也就是為何許多未達1000股單位的投資人,在股東會前是收不到通知書的緣由,因為政府早就管過了。。
但因為此管理規章非屬強制要求,所以決定權均由個別公司自行辦理,也因此有些公司仍然基於願與所有投資股東培養感情的態度下,仍舊會寄發通知書給極奈米股東領取紀念品的資格。
但經上述事件之後, 上市櫃公司對於持有1000股以上股東們,仍願意發放紀念品的意願,只有越來越減少的趨勢,且贈品價值普遍也越來越低。
至於開個股東會,公司為什麼會有給所有股東們領紀念品這個動作呢?這就是為了變相鼓勵股東能交付手中的委託書,以利達到開會門檻,甚至是利於獲得董監事選任的票數。
至於有些公司,仍願意寄單給零股股民,我也樂見其成啦,畢竟也不是什麼壞事,尊重他們個別公司的做法,特別是有些公司是贈送自家公司的產品,或許趁機做個行銷推廣,我認為它們內部事前都評估過,但我也相信會持續發放的公司家數將會自然而然的越來越少。
至於零股,是不是有限度讓它無法享有股利配發的權利,這個就真的不可能也不會發生,公司資本就是這麼大,所有股東可分享權益都會是照持股比例處理,有的股民860股,有的則是200股,不論多寡都該分得到,就是若只有10~20股,由於基數太小,縱使用比例分配到股利,並無法藉由匯款撥下來,所以只會暫掛在戶頭上累積,或者有勞親自去股代單位領取..只是此舉有點小題大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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