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理財先進:
我房屋(過去從沒租過)將要租給一公司(有營業登記),但所得稅將會從原本的12%升到20%,
若我將房屋先租5000元給母親(無收入),再由母親當二房東租40000元(不含稅)給該公司,問題:
1. 我的所得稅將報5000 x 12(月) x 57% 為租金所得 還是不需申報? (因為媽媽不會有營業登記)
2. 我母親所得稅將報 40000 x 1.1 (含稅) x 12(月) x 57%為租金所得
這樣報稅對嗎?
3. 我這樣減稅的方法合法嗎? 會有任何風險嗎?
因為不認識任何懂稅法的人, 所以在此發問, 謝謝各位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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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所得稅時,誰扶養你媽?
abreeze wrote:
請問各位理財先進:...(恕刪)

路過喀 wrote:
報所得稅時,誰扶養...(恕刪)


母親可以和我一起報 或者母親和父親一起報(父親年收入約40萬)

abreeze wrote:
若我將房屋先租5000元給母親(無收入),再由母親當二房東租40000元(不含稅)給該公司,問題

能夠月租四萬的房子,你只租5000元,國稅局會認為過低,不是列案查核,就是直接依章核定.
房屋所有權是你的話,這樣是行不通的,
不但要繳所得稅,地價稅和房屋稅都會調成營業用。
原來如此,謝謝, 只能乖乖繳20%的稅 (薪水階級一毛稅都逃不了,難得有一筆新收入
以為可以少繳點,但還是謝謝各位熱心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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