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幾年前已經公證遺屬內容分配了不動產但是未提到動產部分

有一個問題想請問線上的專業人士,日前我岳母往生在生前預立遺屬且已經完成公證,對於不動產只留下應繼份的1/2(特留分)給小兒子, 即我太太分得3/4的土地及房產,弟弟原本不給任何遺產,聽代書說明至少要給予應繼分的1/2, 所以紀錄分配1/4的土地及房產,以上皆無問題,但是銀行現金有幾百萬,在往生前半年岳母一直擔心等他不在世時小兒子會來找姐姐要岳母的積蓄,恰好岳母在世時把定存單存摺及存摺交給我太太,要他去改我太太的名字, 但是我太太心疼小弟一直沒想要去改名字,想說未來他與小弟平分現金即可,日前岳母心肌哽塞雖救回但是在加護病房中,小兒子跑去病房責問護士為什麼要急救,我太太聽護士說明請況很難過,小弟也數次吵著要求分一半土地及房產否則要上法院提告
因此想詢問:預立遺屬中不動產有分配1/4給小兒子(特留分),未來如果上了法院,是否姊姊可以主張動產部分也可以比照1/4的特留分給予,謝謝(備註:因為大弟早年意外已死亡)
補充:岳母在口述交代我太太把定存單去銀行改名時,我在現場剛好用手機錄影下來
不用那麼累

岳母有800萬現金

提走400萬

剩下400萬一人一半200萬

就達成1/4
我岳母當初是這樣想的,但我太太沒照著做,現在已經往生,算來不及了
比得1965 wrote:
...岳母往生在生前預立遺屬且已經完成公證,

對於不動產只留下應繼份的1/2(特留分)給小兒子...

...紀錄分配1/4的土地及房產,以上皆無問題...

...(備註:因為大弟早年意外已死亡)...

補充:岳母在口述交代我太太把定存單去銀行改名時,我在現場剛好用手機錄影下來
(恕刪)




偶不是專業人士、只是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最好還是當面請教專業人士比較好
(例如幫你們辦土地繼承過戶的代書
幫辦遺囑公證的人、法院的法律咨詢專櫃)

未列遺囑的動產其實也有分登記有案的(銀行存款、股票、有價證券、汽機車…)

未登記有案的(例如現金、首飾…)就當作手尾錢、當事人協議分配了事

登記有案的(到稅捐處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總歸戶資料,如何辦 請google一下)

若公證遺囑未提到怎麼分配的
一般應該是依繼承人人數平均分配
(如果只有你太太及你小舅子,就五五分)
但因令岳母口述交代定存單改名(你太太名字?)之事你有錄影一事
是否能做為口述遺囑之證據而比照特留分方式之分配
還是要請教法律專業人士
地方法院設有法律咨詢專櫃,或許可以解惑


另外
您大舅子雖早年意外已死亡
也是有令岳母財產的繼承權
您大舅子如無子女依民間習俗會找一個近親後輩承祧以免斷了香火
民間習俗這承祧的後輩也是遺產的繼承人之一
既承繼這大舅子名分下的遺產及承祧就有早晚燒香拜拜的義務



再者: W大的---

「岳母有800萬現金

提走400萬

剩下400萬一人一半200萬

就達成1/4」

其實不可行,被繼承人一旦往生所有的繼承人都有權利查詢被繼承人財產資料,到時也是會來吵的!也可以訴之法律!

況且……
現在非本人提領存款、銀行一定注意要做關懷提問不容易得逞

銀行定存單要中途解約通常也是要本人到場

萬教 wrote:
偶不是專業人士、只...(恕刪)


謝謝您的分析,實際狀況也是如此,大概有個方向了
花錢找個律師,然後快快處理,唉!有這種小弟很不幸,早早斷絕關係也是好。也不用跟他吵,一切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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