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16萬
就算是避險策略所造成的失誤,雖然是原規畫報酬中不該出現的意外,但實務上就是有這種意外,也不得不計入敗績中,計入後累虧已達4.46%,進入連虧期的定義是獲利前高累虧4.5%以上 (獲利前高時的總資金361萬x(1-4.5%x3倍)=312萬),因此,下一次若虧損,將那正式進入第三輪的連虧期,屬於規畫外但卻也真實交易中所需面對承擔的情形
富時: -26萬 (避險策略失誤)

台指: +10萬 (核心策略既定操作)

炒年糕先生 wrote:盤整了三天,也被小嗄了三天,雖然沒碰到停損,但帳面上始終虧損沒什麼起色
175XX 空單3口大台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