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5426384?from=ddd-umaylikenews_ch2_index
原來明星的副業賠錢,是一種洗錢手法,避掉大筆稅負。
"更高超的還在後頭,就是再衍生的「洗錢」,透過開個餐館、火鍋店這種流水式現金可以直接進個人帳戶的生意,帳目上則是高額裝修費加經營不善,幾年從公司帳面賠完,再股權轉讓就沒有資本公積溢價,自然最後的20%股權轉讓所得也就不用納稅了。"
難怪從小到大,每回看到明星經營副業,個個都是賠錢離場,還以為他們怎麼都這麼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