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企業
人員流動很正常
某些時候,可能連老闆都會換人
金融業,做到一定職位或是職稱以上
沒人來挖是庸才
有人來挖也不見得是好事
多的是要你去背鍋
我個人比較隨遇而安
不是很想跳槽
金融業的老版其實都差不多
我比較看重與同事相處的氣氛
會做事的都是員工
要到老闆下來和你一起工作
那真的事情大條了才會這樣
有過兩次異動的機會
台灣、香港各一次
都是獵頭公司找上來
某天的中午,接到通自稱是某某人力資源顧問的專案經理電話
說是想要瞭解一下我的職場生涯規劃.....
一聽大概就知道要幹嘛,不是有人找我,就是要問我有沒有想走
我就去聽聽看別人怎麼評價我,看我在別人眼裏值多少錢
唉,原來是我們樓上的對我有興趣
開出的條件也不錯
不過呢,我對他們公司有意見
就算給我1.5倍的pay我也不是很有興趣
其實那時候根本沒空花錢
帳戶裏的數字變動對我無感
其實收入達某個水準以上
再增加的邊際效益就會遞減
有時候甚至幾乎為零
我在公司除了有小胖可以使喚外
還有那兩位可愛的小妹妹研究員可以相處
身材高窕又穿著黑絲,多好的風景
公司薪水又準時發,真的是沒有想離開的動機
拒絕了之後,直到我離開台灣時,再也沒有獵頭找上門
大概是知道我沒有要走吧
在香港的那次過程其實也差不多
只是我有些納悶
私募的基金經理人有那麼好挖嗎?
至於小胖,是直到去了香港
在14年及15年大放異彩後
就有兩家公司找上門來
當時他先向我告知有人想接觸他
他老婆是一直慫恿他去挑戰外面的世界
這很難免,去追逐更大的利益十分正常
只告訴他,你可以先去聽聽別人對你的標價多少
再想想其它的條件能不能配合的上
尤其是陸資企業
挖角真的很大手筆到你無法拒絕
你的條件只要開的出來,有七八成都會接受
可是,在經歷過2015年的市場屠殺後
很多台灣人在陸資的金融業根本都拿不到錢
最後我只講了幾句
錢當然是愈多愈好,不過你要想想
這筆錢能拿多久?能不能真的拿得到?
你在我這邊,公司就我們三個人
情況如何你很清楚
你要是去了那邊,能像這裏一樣嗎?
如果你老婆是在乎你一直當我助理,沒有升遷
你寫個函給我,我可以幫你在明年的投資人年會上
申明變更經理人,你意下如何......
後來,經過與獵頭公司兩次的面談
隔天一早小胖就來我房間說他不會走
原因跟理由我也不想問
反正不走也好
我省得還要找人
至於我說的基金經理人換他當
他是嚇到直搖手不幹
我想也是
他的薪水是我的70%,分紅也是
夫妻兩個人加在一起就比我多了
為了他個人多那30%,要多做些他不想做、不擅長的事
他抵死不從
要是我,有得選擇的話,我也不要
掛個經理人,對外,是要負所有的民刑事責任的
對內,要負責績效
更不用說那些行政工作也要攬在身上
年薪100萬美金與70萬元(這數字只是舉例,不要聯想我和小胖的薪水就是這樣)
其實對很多人都夠用了
若你很在意那30萬美金的收入加上好聽的職銜
當然另擇良居是正常的
不過對於我們這種沒什麼生活品質的人而言
錢,再賺就有
但是,工作的快樂也不是隨處可得
個人積分:1465分
文章編號:846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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