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幫小孩買連動債"偽照文書罪"是否會成立


我有一個朋友母親幫小孩買連動債 買快20萬美金 共5檔,但是它幫小孩簽名,小孩已經滿20歲,不在國內

現在5檔已經低於50% 如果"偽照文書罪"成立,銀行敗訴 會不會賠100%給它,,比較奇怪 理專也知道這件事

也親眼看媽媽幫兒子,女兒簽名,

問題一:偽照文書罪"是否會成立?

問題二:偽照文書罪"成立? 當初投資是否錢可以拿回來

問題三:偽照文書罪"會被判多少年?

媽媽:56歲
怎麼會想出這種方法賴給銀行?
就算銀行要賠給小孩,
銀行也會跟這個媽媽求償吧
還得加個刑責
沒這麼簡單就想賴乾淨
想太多

媽媽偽造的

媽媽會先被抓去關
銀行不會賠你的
變成賠錢還要被關
輸不起就別玩吧

這招行不通

法官不是白癡

他知道你要幹什麼也知道你的目的

這樣只是又多了一個罪名

不過不曉得符不符合自首條例

若操作不當不僅要關或是易科罰金都是額外的負擔

而且連動債的損失也是要自負

因為從頭到尾都是你自編自導自演

最後再來個耍賴

真還懷疑是不是小釘噹看多了

以為坐時光機回到沒買連動債的當初



garyweng168 wrote:
文書罪"是否會成立?


放心啦,和偽文書,扯不在一起。
>理專也知道這件事
>也親眼看媽媽幫兒子,女兒簽名

這是什麼鬼理專啊
連做戲都不肯做全套
garyweng168 wrote:
如果"偽照文書罪"成立,銀行敗訴 ...(恕刪)


我看不太理解為什麼『偽“造”文書罪』成立 →“造”是這個“造”字
銀行就是敗訴要賠給他?

你去投資,用你家人的名字當戶頭
但從頭到尾實際投資者都是你,然後輸了
就找當人頭戶出來說這不是他開的戶
所以不算,銀行要自己賠.......這個邏輯,你覺得法官會接受嗎????

若這樣都可行的話
那近來“某件”沸沸揚揚全國關心的案子.........應該也可以用這種方法解套
個人提出小小意見

本案刑事跟民事似乎不一定能扯在一起
首先偽造文書部分
A母未經A同意簽立已成年人A之簽名
A母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

但是民事部分
綜使此情形係A母偽造A之簽名
但個人以為如果A無法證明錢是他自己所有
係A母盜用A之財產

頂多認定A是A母的人頭
錢是A母的 契約真意存在於A母與銀行
此時除非銀行對A母有侵害
能向銀行請求賠償外

A母想要以此主張以刑換錢
恐怕是想太多了

輸了賠不起吧...
那以後大家就用這招好了
反正我買股票叫我媽幫我下單
輸了就叫券商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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