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幫我檢討一下這個方法的罩門
目的: 長期儲蓄但企圖獲得較佳利息
1. 以台灣銀行黃金存摺買進黃金 (目地做為長期持有的儲蓄),例: 每月買 30 公克
2. 先累積到 187.5 公克以上 (每 187.5公克 可做一口選擇權)
3. 賣出近期深價外買權(黃金選擇權),但賣出的口數核算後,不要超過黃金存摺所持有的黃金重量
金價若大趺,因為是每個月固定買進黃金,成本會慢慢攤平,且賣出買權也能加速攤平成本
金價若持平,每個月固定買進黃金,對成本影響不大,但賣出買權能小幅減低成本
金價若大漲,結算日把黃金存摺轉換成新台幣,黃金存摺大賺 (結算價-成本價),
但賣出買權出現虧損 (結算價 - 履約價)。此時 (結算價 > 履約價 > 成本價)
這等於鎖定在某一價格獲利,結算價高於履約價的部份,
由買權的買家賺走,但自己可以賺取 (履約價 - 成本價) 的價差。
一切資本,又回歸新台幣,再次從第一步開始做起,
唯現在手中的新台幣總額度,是長期以來所投入的總數加上 (履約價 - 成本價)
應該說算是原始成本加上了厚厚的利息。
小弟看到唯一的問題是,有一日,急需用錢時,萬一黃金市價遠低於成本價許多,
那把黃金換成新台幣則會出現蠻大的虧損,不過這個問題,
無論標地物是黃金、股票、房地產、外幣等,都會有相同的情況。
PS. 實際能賺多少利息,小弟也還在觀望近日即將推出的「黃金選擇權」,要有
實際的數據了,才能估算。
請大家給點建議,看看是否還有小弟沒有考慮到的潛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