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剛播, 北市某已分居的鄭姓男人為了小3[酒店上班的徐小], 送5克拉的鴿子蛋 + 每月$10W包養同居 + 還把有2300萬帳戶的提款卡交給女友。
但後來小3劈腿, 鄭男要討回所贈的財產, 5年來徐小共得到$2300W + $5.29M大鑽戒.
小3不還, 鄭男只好控告小3.

但法官認為,鄭姓男子雖然和妻子分居多年,但遲遲沒辦妥離婚,實在很難認定送出5克拉大鑽戒,是以結婚為目的,至於帳戶提款卡,連密碼都改成小三的生日,小三每次提領都是數十萬到幾百萬,長達1年的時間,男子都沒追究,顯然是為了討對方歡心,因此判定小三什麼都不用還.

酒家女真好賺.
若法院確定鄭男是贈與行為,鄭男恐最少還要補繳二百多萬元的贈與稅,實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九十八年後鄭男分三年贈與價值五二九萬元的鑽戒及二三○○萬元現金給女友估算,合計鄭男共贈送價值二八二九萬元的財產。扣掉三年免稅額六六○萬元後,再乘以稅率十%,最少鄭男要補繳二一六.九萬元贈與稅。

lienly2 wrote:
TV剛播, 北市某已...(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還是一句老話 免錢的尚貴... 真是千古定律...
這真是一片閃亮亮的盤子 除了拿不回錢之外
還有另外給政府貢獻218萬的稅金
真是佛心來的

lienly2 wrote:
TV剛播, 北市某已...(恕刪)

所以文才還不打算結婚?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法官這樣判是剛好 還可以凹到贈與稅
送鑽戒 沒有問題 但是應該是結婚時再送
給戶口也沒問題 但應該按月匯入
這樣被騙走 是剛好 買個經驗

根據法律制度,只對婚姻雙方有保障,
至於沒有結婚的,不管如何負心、劈腿都是無罪。

舉個例子,
某男出錢給某女出國唸書,
某女在國外又交了另一個男友給某男戴綠帽,
還冷言冷語嘲諷某男,
結果某男氣不過賞了某女一個巴掌,
某女告上法院一定是某男輸...

若故意傷害別人的身體,就算只是小擦傷也有罪,但是不管如何傷害別人的心都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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