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30歲
去年因為發現當時只交往三個多月的女友懷孕
所以步入禮堂
過程中種種原因導致大大小小的爭吵就別提了
總之還是順利辦完婚禮
小孩也出生三個月

但最近老婆對我提出一些要求
1. 我存款的一半匯到小孩戶頭由她管理
2. 存摺印章都交給她, 提款卡密碼也要讓她知道
3. 房子由我的名字改成共同持有
前兩點我都同意
也相信她不會做什麼不好的事
畢竟她在懷孕之前就失業也沒積蓄
我想說一個孕婦很難找到工作
又考量她身體狀況
所以就讓她在家裡待產
因為她沒收入自然所有支出都是我來負擔
小孩出生後因為不放心給保母帶
所以老婆現在當家庭主婦專心照顧小孩
我理解老婆因為沒工作會有些不安全感

但是第三點
現在住的房子是三年前由我跟我媽再加上一些貸款買的
買完之後只有我在住
貸款去年初還清後我開始還錢給我媽
到現在大概還了三十多萬
但算起來這房子到目前為止還有一半以上是我媽出的錢
這些錢是我媽的老本而且她也沒算利息
我跟老婆講希望能先把錢還清或是還完大部分
再去做變更 (雖然我不太清楚婚前買的房子改成"共有"會有什麼實質的差別)
但老婆生氣聽不進去說我不信任她
又說小孩是她的以後也別把她當老婆!@#$%^&
以她的個性這些氣話我也不會當真
但聽起來真不是滋味

我一方面也不敢跟我媽提這件事因為不知道後果如何
也不希望瞞著家人自己去做變更
一方面還要應付老婆的冷戰她還搬去小孩房睡
請問各位覺得我應該怎辦?
我真的像我老婆講的一樣過份嗎?
文章關鍵字
來這問不會比較好
01很多人會叫你不要、甚至會要你離婚、要你小心你被你老婆剝皮吃光~
反而你聽了這些會怎麼看你老婆呢?覺得她很黑心?存心佔你便宜

應該是你好好跟妳老婆溝通
換不換是另一回事
在這邊很多人講話很激進

好好想想吧~不要在這裡把你老婆想像成魔鬼
然後回去沒辦法做到心平氣和解決事情

Leo700805 wrote:
小弟今年30歲去年因...(恕刪)



還有如果你連你老婆是什麼樣的人都不清楚
還要來徵問01她是怎樣的人
那財產還是不要移轉全部給你老婆比較好


種什麼因自己要負責

Leo700805 wrote:
小弟今年30歲去年因...(恕刪)


你有發現你上了賊船嗎?
結個婚而已,幹嘛搞得像割地賠款似的...

沒賺那個錢就別要那麼多,女生連這都不懂也太扯了。
交往三個月就懷孕/結婚?照這德行樓主以後麻煩不小。
回她 憑什麼

這不是大陸新娘騙老兵的技倆嗎??

講這樣當然是過重了


我老婆也是待產自由業

除一個月一萬讓她吃飯買東西

有正當大筆支出一律實報實銷

上個月才拿三萬要繳保費

想買什麼就兩人先討論必要性

無法開源也一定要節流


你已做到最大讓步

是我連一二都不可能

感覺你老婆有公主病

或是您或您老婆本身家境就很優渥

為這種事冷戰有點扯


下面應該會有人回先去驗寶寶的DNA再說
這裡真的很多前輩比較激進....

不過房子的部份我一向認為誰付錢就登記誰的名字
當然跟老婆溝通是絕對要的
但要是換成我
這個我不會輕易退讓
已經把貸款還完了~~

我就認為沒必要改為共同持有

你老婆這部份~~溝通一下

必竟那是你老媽的錢~~

除非你把錢全部還給你老媽了

再來考慮
也不要說激不激進...是合理性的問題

若購屋都是樓主自行負擔
樓主願意的話,改為共同持有當然可以

但樓主的狀況是至少一半由長輩負擔的
老婆要求50%的股份就太超過了吧

要是我老婆降子跟我鬧
別說沒有50%的股份了
連一半存款和密碼都沒得談
很抱歉...
我並不是懷疑我老婆
相反得我一直很信任她
也從來不會干涉她
只是因為我老婆說這本來就是做老公該給的
我才會想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多作溝通吧
其實第一第二點已經把你所擁有的拿掉一半了
加上什麼都在她那
等於你一無所有了
那第三點不如就答應下去吧

女人要有安全感來自於金錢?
小心這是永遠填不滿的洞
因為那只是物質上的滿足
擁有了金錢就會真的有安全感了?
你要好好思考一下

房子的事只能作溝通
講到老婆聽到懂為止
或者把她生氣的點找出來
把它化解掉
如果還是一句因為沒有安全感帶過
你應該要堅持你的想法了

家中的經濟來源是你
但你身上沒有自由運用的錢
不是很可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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