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30歲
去年因為發現當時只交往三個多月的女友懷孕
所以步入禮堂
過程中種種原因導致大大小小的爭吵就別提了
總之還是順利辦完婚禮
小孩也出生三個月
但最近老婆對我提出一些要求
1. 我存款的一半匯到小孩戶頭由她管理
2. 存摺印章都交給她, 提款卡密碼也要讓她知道
3. 房子由我的名字改成共同持有
前兩點我都同意
也相信她不會做什麼不好的事
畢竟她在懷孕之前就失業也沒積蓄
我想說一個孕婦很難找到工作
又考量她身體狀況
所以就讓她在家裡待產
因為她沒收入自然所有支出都是我來負擔
小孩出生後因為不放心給保母帶
所以老婆現在當家庭主婦專心照顧小孩
我理解老婆因為沒工作會有些不安全感
但是第三點
現在住的房子是三年前由我跟我媽再加上一些貸款買的
買完之後只有我在住
貸款去年初還清後我開始還錢給我媽
到現在大概還了三十多萬
但算起來這房子到目前為止還有一半以上是我媽出的錢
這些錢是我媽的老本而且她也沒算利息
我跟老婆講希望能先把錢還清或是還完大部分
再去做變更 (雖然我不太清楚婚前買的房子改成"共有"會有什麼實質的差別)
但老婆生氣聽不進去說我不信任她
又說小孩是她的以後也別把她當老婆!@#$%^&
以她的個性這些氣話我也不會當真
但聽起來真不是滋味
我一方面也不敢跟我媽提這件事因為不知道後果如何
也不希望瞞著家人自己去做變更
一方面還要應付老婆的冷戰她還搬去小孩房睡
請問各位覺得我應該怎辦?
我真的像我老婆講的一樣過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