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高凌風的例子,覺得這個模式值得有了小孩以後要離婚的人考慮。

基本上,孩子 還是和爸爸媽媽同一屋簷下。感覺比較好。

離婚的兩人,各自生活,不要管對方。

癢的時候,炒個"婚外情"也還可以。
文章關鍵字
那幹嘛結婚

同居即可

也可中出

68財帛 wrote:
看了高凌風的例子,覺...(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68財帛 wrote:
看了高凌風的例子,覺...(恕刪)



老闆~豆干切十萬 wrote:
同一個屋簷下各玩各的...(恕刪)


挖 還可以大雜交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挖 還可以大雜交...(恕刪)


然後生育率因此增加~台灣奇蹟

lkl1202 wrote:
同一個屋簷下各玩各的,一下子媽媽帶叔叔回來睡,一下子爸爸帶阿姨回來睡,一下子爸媽又一起睡,這樣對小孩有比較好嗎??



倒覺得這可以討論 能彼此說清楚不帶人回來不就是解決辦法?
雖然離了婚但如果都對小朋友都有一份責任的認知 就會有智慧處理這小問題
你果然是LDS.
要離就離乾淨點
還拖拖拉拉
那就不用離了啦

或同居就好
不然會被告姦宿
然後要掏一筆錢擺平

只有頭腦不清楚的人才會提出這種問題來.
Dr.LDS wrote:
倒覺得這可以討論 ...(恕刪)



68財帛 wrote:
看了高凌風的例子,覺...(恕刪)

這一看就知道是假離婚騙補助

68財帛 wrote:
看了高凌風的例子,覺...(恕刪)

離婚還住一起除了還想打砲外我還真想不到其它的事呢
這樣做是腦殘的人會做的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