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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法律是冰冷且不近人情的
法律只有保障成人的權利.例如說,生父/生母的親權(探視權)
在家事法庭上也常有類似爭執;法官認為,那就給他(她)看小孩,就是探視,又會怎樣?
這真的只有親身體驗經歷的人, 才能夠了解當中的複雜性.
大家有沒有發現, 很不公平的事情?
假設一對夫妻離婚了,小孩歸媽媽,先生有周末探視權.
但是離婚之後,先生另有新歡或另組家庭,根本對小孩不理不睬;撫養金時有時無.
明明協議記載父親周末探視---但是,這種協議是沒意義的.目前台灣的法律
如果對方周末自己不來,甚至幾個月才出現一次; 一年才出現一兩次
協議只是個屁. 然後,當這個小孩很想念父親時, 他能怎麼辦嘛?
一點辦法都沒有喔. 這不是很奇怪嗎?
老子想看就看, 老子有女友時, 根本忘記了還有親生的小孩在前妻那
當沒女人鳥時, 老子突然好想小孩, 所以一年半載後又冒出來
吵著要看小孩.... 請問, 為什麼要給他看??
當前妻已經終於走出陰影,小孩也終於比較淡忘無情的父親
還要看? 看了之後, 沒良心的男人滿足了那一時的想念
然後又消失了....他可以甚麼責任都不用付.
但是,前妻與小孩對於過去那段不好的記憶, 又要被喚起!!
好歹, 前妻另有幸福了, 但是小孩呢? 誰去care他內心的感受?
如果這個生父, 在過去離婚後就是持之以恆地對小孩關心, 平日都有探視
那我沒話說. 不能阻止他的親權. 但是, 像板主講的這種狀況太多了
法律是冰冷無情的, 處罰到的,卻是負責任的那一方;多年來養育孩子的那一邊
法律對於沒有依照探視去關心孩子的另一方, 一點制約 一點處罰都沒有!!
我建議
苦主應該搬家 搬到遠遠的地方. 遠離騷擾.
mopackm23195 wrote:
前幾天回家,聽到長輩們在討論才知道。主角是我家人
女方23歲就奉子成婚,後來生了個女孩,
因為雙方年紀都輕,男生喜歡把錢花在改車,
也比較不會拿錢回家,沒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婚後都住在
女方家,女方也有出去賺錢,小朋友也就給女方父母帶
男生工作地方比較遠,加上沒什麼規劃,小朋友的開銷也很少負擔,
後來因為時常爭吵,婚姻短短2年多就結束,
算是和平,離婚時男方同意將孩子歸女方,但他可以探視,
只是之後就很少來,剛開始在孩子生日還會出現,而後就又消失了
聽說是交了女朋友,當然女方的身邊也不乏追求者。雖說是自己扶養小孩,
但女方爸媽很疼,再加上我們是大家庭,所以也很照顧這個小朋友。
小朋友轉眼要上幼稚園了(女方因上班關係也把小孩帶到租屋處),男生突然間打了電話過來
女方順便問男生要不要共同負擔小朋友的學費
男方說好,并提出復合,
女方拒絕了因為已經有了個對象,結果男生又消失了,當然也沒有負擔學費
在這中間也完全沒有出現。
又幾年過去直到現在,小朋友要上國小了
此時女方和這個對象論及婚嫁,
這個對象是第一次結婚,對於未來有規劃性,
也不排斥孩子,很認真經營和孩子的感情
因為算命過要在今年才宴請,但兩人已經公證登記
孩子也給正式領養。
因為女方在這幾年換了手機,前夫也不知道他的住處
最近男方連絡兩人的共同友人,說要女生的連絡方式和地址
他說他要看小孩,友人沒給,但有轉達
但女方認為現在孩子和她都過的很好,而丈夫那邊也不希望
前夫來打擾
而後前夫抓狂,在臉書寫下威脅字句,因為兩方已經刪好友
這個資訊是友人擷取告知。
女方家長也很擔心,過沒多久前夫來女方父母家,
(其實小朋友之前給女方父母帶的時候,男方有心想來就可以來了,鄉下地方很小
大家也都會告訴女方父母前夫有出現,但都沒來看孩子)
女方父親脾氣不好劈頭就問男方這幾年在幹什麼,現在要幹嘛
男方吱吱唔唔,說他想看孩子
女方父母說想看為什麼不找他們,
前夫說電話不見了,父母又問住址沒變,為什麼不來找,
男生說來的時候沒人在
其實我們都感覺得到男生不想透過女方父母,想
直接跟女生連絡,這個心態是怎樣只有他自己知道
後來女方父母也很直接告知女生已經結婚了
對方也很努力在經營家庭,希望他想看孩子能找他們就好
不要直接打擾他們的家庭
前夫也答應了
但現在問題來了,女方不想給前夫看孩子
而現任丈夫那邊也不想
女方也有點不希望孩子再提起前夫
但孩子知道自己還有個親生爸爸
我們其實覺得這樣不太好但也難以說上什麼
但是不是就算男方沒盡到責任
也是不能拒絕他看孩子呢
現在女方父母就是擔心法律站不住腳
但又不知道怎麼跟女方那邊溝通
變成夾在中間。
問問大家
這種情況如何解決?前幾天大家七嘴八舌也沒有什麼結論
...(恕刪)
不給看恐怕會激怒對方
當中有個疑問 生母問生父 小孩上幼稚園要不要幫忙付學費(超貴的 心有戚戚焉)
生父不願意付 (離婚協議當初有寫好嗎)
如果是當時生母堅持要小孩 要生父放棄監護權 所以不必拿錢養小孩
事後再怪生父不扶養 可能站不住腳 若是當初有協議教育費的話
沒拿錢出來時 早該上法院強制他拿錢出來了
言歸正傳 現在生父想看小孩 想帶小孩出門
假設他真的是想對小孩有所補償 有何不可
小孩心中本來就不該有恨....除非生父當初家暴 那沒話說 (是我也拼命阻擋)
其實老實說 當小孩慢慢長大 了解離婚的意義後
誰知道小孩會怎麼做 就算你拼命阻擋小孩不給生父看
等小孩有自主權 我看誰也管不了!!
順便一提 女方那邊應該有權利那一天讓生父來看小孩 畢竟是監護權
假設小孩有上才藝班等等的 總不能說 小孩不上 來給生父看吧!
所以應該是生母的權利!
ps 我並沒有站在哪一邊說話.....就事論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