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
我大哥二年多前過世,有一個遺腹子,現在大約2歲
由於一些家中問題,鬧得很不愉快,前大嫂己搬離家中幾個月.
我媽想看孫子,甚至有提到要去調解委員會或是前大嫂工作地點找她談.
想請問:
前大嫂應該是法律上小孩子唯一的監護人,我媽無法爭撫養權,對吧?
以及前大嫂不願意讓我媽看小孩子,法律上,或是要去調解委員會,有用嗎?
*是非對錯很難講的清楚,請大家理性回答問題就好,不用評論我的家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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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是我們家唯一還有跟我大嫂聯絡的人了,她也會讓我探视小孩子。
所以我們關係算不錯,是我媽媽她們跟我大嫂之間有嫌隙。
至於我稱呼她為前大嫂是因為我哥哥已經過世,家庭已經不存在,我想她還年輕還有大好機會,所以這樣稱呼,大家都很熱心,也請大家不用激動。
坦白說,我就是擔心我媽媽她們又去打擾人家生活才上來發問。
謝謝大家再多給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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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謝謝大家,這麼理性的幫忙分析問題給建議。
可惜我媽她們從來是不講道理的,這話說的是重了,卻是事實。
我會依大家建議勸勸我媽~為了小孩好,不要去打擾人家或是強硬的要看小孩,雖然我知道很難。
同時我大嫂那邊,相信她不是要故意不給我媽看小孩,只是怕小孩子受到不好的言語價值觀影響或是怕小孩子被扣下,我也會去溝通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