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和先生準備離婚,我想要爭取小孩監護權,日常照顧大部分都是我,但礙於自己本身沒什麼積蓄,雖然有在工作但收入還是不及男方,我是做行政類型的,結婚前有卡債,後面有跟銀行協商分期,所以薪水部分都還是要固定償還銀行,男方是工程師也沒有額外的債務,以各條件來講我都是比較弱的...
所以很怕拿不到小孩監護權,我也有打過電話去法扶諮詢了,雖然是免費的
但有限時十幾分鐘,每次講一講都被系統掛斷,都還來不及聽到完整回答....
他們也有請我可以去現場諮詢,但要顧小孩真的不太方便
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想問問有沒有和我類似情況的可以建議我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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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大大 wrote:
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想問問有沒有和我類似情況的可以建議我些方法
先問一下你小孩幾歲了?有幾個?離婚的原因可以概述一下嗎?
平常小孩的主要照顧者是誰?
這些都不說,很難給你建議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你要爭的應該不是監護權
其實樓主沒說錯,要爭的確實是監護權
撫養權v.s監護權 謝律師:「一個表格就知道差異」
節錄:在離婚官司中,不管監護權給,雙方都有撫養權,因此在訴訟當中父母想爭奪的,其實是監護權而非「撫養權」。
民法1055條第1項明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協議,不用爭,雙方若無不當是由就算訴訟法官也不太會只判給某一方,共任是比較沒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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