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覺得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一種非常公平的事。因為犯下罪行的人,如不承擔相對應的痛苦,怎能了解被害者的傷痛?即使感覺上會讓仇恨無限循環,但有甚麼事是能讓加害者真真切切感受到受害者和其家屬難以平復的痛苦呢?
雖然書上說…真正的正義要透過法律來化解衝突,放下怨恨,減少對立….吧吧拉拉一堆的……。但不讓加害者親身體驗一下實際的傷痛,怎能確實感受到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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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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