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樓主一次付清吧...不要再這樣"勾勾迪"了你不累,我看了就感覺累了....一次付清...永遠跟他說掰掰~一旦不聯絡,這樣罪惡感會小很多~殘廢是一回事...不要把妳妹也扯進去= =對了~可以PO妳妹的照片嗎???我家也缺看護喔!!阿斯......
antony156588 wrote:最後你大概只能打民事官司解決問題了吧...趁早協調需要多少賠償費才是真的......(恕刪) 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時效,依民法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所以如果他認定賠償義務人是你,那過了2年沒告,他也告不了你了。真的太過分的話,就不要理他吧。
看來唯一的解法~就是他自己看開不然就讓他去死了~雖然他很可憐~但感情這樣的事本來就不能勉強或許你認為你葬送了他的一生~但你不能再葬送你妹的一生~對吧~不然你就自己以身相許~你內咎~你就跟他說我會替你孝順你父母~你安心去吧~~
我知道樓主的顧慮,如果真放他去死的話,他可能會全身穿紅衣、戴紅帽,再加上紅內褲,打扮得像聖誕老公公一樣才自殺。這樣有可能化為厲鬼,半夜又來找樓主的妹妹勾勾纏,到時也很難收捨。遇上這種事,真的很為難呀,看來只能請路跑法王現佛法來感化他了。
爸爸不要來 wrote:當年我們一起打工,因為上班快遲到了,他沒戴安全帽,我硬是要載他,心想才兩條街就到了。沒想到突然下大雨,視線非常不清楚,結果路上就出車禍。所以整件事的責任不是在我嗎?那天要不是我這麼堅持載他….唉……一想起來就很後悔。) 到底是怎樣的車禍?法律上樓主你的責任是多少呢 如果需要民事官司的話我可以幫忙
今天晚上友人又自殺了,經急救後現在已經脫離險境,為此友人家人不斷的責罵我,因為我也到臨界點,所以心中積壓已久的情緒也一起爆發出來,大家就在醫院裡叫罵近30分鐘,真的很難看!現在狀況會怎麼演變我也不知道,說不定會轉為對簿公堂,不管怎麼樣,我決定以錢了事,朋友可以選擇,但我家人只有一個。
dougmichelle2001 wrote:到底是怎樣的車禍? ...(恕刪) 當天就是我載他,他沒戴安全帽,因為我逆向行駛才撞到來車,我車速快,所以友人又沒抓緊我,所以當場就飛出去撞到路旁的工地,送醫後醫生是判定脊椎受傷,之後復健多年都不見成效。不過這都是很多年的事了,現在再怎麼歸屬,我還是有責任,這一點我還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