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c_tw wrote:
我...舉手!!
我跟我老公在一起時他存款沒超過五萬耶>.<, 也沒房子, 只有一台遮風避雨的車子...
但,哪個家庭,不是白手起家,一步一步的築牆起來的?
(那種有父母贊助的,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的請勿對號入座!)


我跟我家老爺也是白手起家
這樣一路走過來到現在兩人說起"往事"就覺得在每個"打拼"的生活過程裡的點點滴滴都分外甜蜜
我算是比較幸運的

身邊有更多例子是
好不容易男人有了錢就開始在外拈花惹草
最後搞到妻離子散
所以聰明的女孩最該學的還是經濟要"掌好".生活要獨立
這樣才不會人老珠黃人財兩失

(男的下場也好不到哪!通常是"過度揮霍"下生病或中風外遇跑了沒人理會孤獨到死
有財產的更糟.妻兒們數著日子等你快死好領遺產)

最安全的反倒是教育程度不高.薪水普通的"平民百姓".認命的過著平凡的日子

所以她希望我能夠做到以下再談結婚的事:(1)能有不動產,名字最好登記在她名下,(2)結婚後不跟公婆住,(3)我的薪資所得要由她掌管,(4)她的薪水她自己運用,(5)家庭開銷支出由我負責,不足部分再由她那邊斟酌補貼。
她似乎少了一個要求:(6)婚後不生小孩,若有小孩,一切照顧及開銷皆由男方負責.

Andy4007 wrote:
所以她希望我能夠做到...(恕刪)


冷涼卡好哩~~
再這第六點加下去,我乾脆去領養個小孩好了~~
起碼我賺的都是我的~~哈~~

Andy4007 wrote:
所以她希望我能夠做到以下再談結婚的事:(1)能有不動產,名字最好登記在她名下,(2)結婚後不跟公婆住,(3)我的薪資所得要由她掌管,(4)她的薪水她自己運用,(5)家庭開銷支出由我負責,不足部分再由她那邊斟酌補貼。
她似乎少了一個要求:(6)婚後不生小孩,若有小孩,一切照顧及開銷皆由男方負責....(恕刪)


我國部分女人 , 真的是偶像劇看太多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看來看去還是覺得連岳母都要分一半
薪水的最可怖~
eph wrote:
看來看去還是覺得連岳母都要分一半
薪水的最可怖~...(恕刪)


那就"公平"到徹底。

所有家用開銷貸款家事給父母的錢等,夫妻平均分擔。




julia3388 wrote:
我是這樣耶...不過都是我老公自己提出來的....(閃亮文)

1.房子是他說要登記在我這
2.公婆自己有天地,我們沒這困擾,所以獨立,無此煩惱!
3.我老公自己把提款卡交給我管....我當初還笨笨的說不需要耶,只要他拿家用回來就好!
4.我的薪水當都儲蓄居多或是我們的旅遊基金,一些育樂花費還是都從我這付的!
5.我們家也是如此...老公薪水付家用貸款居多!


以上, 我都沒跟老公提半點, 但是婚前在籌備婚禮時,他就自己提出來然後交給我管了(羞),好吧...我承認我很幸福


您很睿智....
當然也很幸福....

我们家也是如此....
不需計較太多....
平時互相幫助....

10年了....還是很恩愛....

話說回來....
也是有朋友講條件的....
過的也不錯就是....
世事難料....
為什麼都沒人想到?? 對女方的條件都先答應,但是玩很多很多的技巧和伏筆
先騙到結婚後~~再一條條毀約就好啦
她敢怎樣??

叫她去法院申訴 因為沒拿到錢和房子所以要離婚?? 根本敗訴嘛

搞不懂
為什麼很多人把女人的條件當一回事,好像國際核武談判條約一樣 還當真咧
就嘴砲來去不行嗎?
到時後毀約,在吵鬧中逐漸把女方年齡拖老掉,身體也玩爛
到底到時候會怎樣??? 好像也不會怎樣嘛

sweater1125 wrote:
為什麼都沒人想到??...(恕刪)


但是這樣吵吵鬧鬧的婚姻生活也是滿累的吧,倒不如趁還沒結婚趕快再找一個比較好。

七七三 wrote:
這女方01文章看太多...(恕刪)



男:「以後我薪水給妳管!」
女:「不要!數目太多很難管!我算數不好!」
男:「妳買本書來學呀!」
女:「買過了,學不會!你如果硬要塞錢給我,我只會全部拿去買中鋼跟吃飯!」
男:「.......」

銷售小姐:「所以房子要登記在小姐名下?」
男:「對!」
女:「不要!請登記在他名下!」
男、銷售小姐:「為什麼?」
女:「我以後要抽國宅!」
男:「......」

以上,那女的是01逛得不夠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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