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o0221 wrote:
其實我也不欣賞同性之情
看你那麼有心,我還是回覆你了
在台灣,這一個既傳統又保守的社會
同性之情是不被看好的,一定會很累、很辛苦!
我認為你到一個環境就坦誠佈公
...(恕刪)
當老師的如果坦誠佈公(出櫃),我想第一個抓狂的絕對是家長們。
大家平時嘴上講的是一回事,一但直接關係到自己或自己的家人,那做的又是另一回事。
blodhoofcairne wrote:
原來被同志領養的小孩就叫被推入火坑啊..
所以依照流兄的邏輯, 懷孕後不想養的話, 就墮胎,
寧可殺掉小孩, 別活在世上, 也不能讓同志領養?
或寧可小孩在孤兒院裡沒父母愛, 也不能讓世界上多兩個人來愛他們?
古代: 異教徒去死........現在所有的宗教都已經可以接受別種宗教的存在了
近代: 黑奴去死..........現在已經沒有奴隸制度了
現代: 同性戀去死........流兄你還要再加油!
>現今社會對同性戀就諸多歧視了~~對"同性戀"的小孩會比較好?
如果像流兄這樣的人可以除去歧視, 臺灣的人權會更進步
>但小孩沒權力選擇在一個正常家庭中成長嗎?
小孩子能不能在正常家庭中成長, 要靠生下他們的父母
孤兒院裡的小孩, 正是這些父母所不要的..不然你去收養啊!
>但領養小孩這種決定小孩一生的事情 我堅決反對~~
所以如果孤兒院營運有困難, 流兄願意幫忙囉..(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