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還沒結婚又懷有身孕的女人...
永遠是童話故事裡的弱者

天知道最後王子娶的是哪一位公主

做人還是低調點好
andy0617 wrote:受教,謝謝。
一點陋見,
網路討論版本來就是龍蛇雜處的地方,
有的睿智認真,有的憤世愛酸,當然也有些純粹打嘴砲消磨時間,
每個人看事情,回文章的角度跟動機都不同。
若無法廣納百川,只願意接受好聽的言論,
拙以為,對版兄您的問題與困擾,也難有跳脫助益。
SHCM wrote:我認識他三年以上(那時就知道他有兩個孩子),交往兩個多月(交往前就已經很親密)。
請問版主, 妳與未婚夫交往多久?? 他是否隱瞞他有兩個青春期兒子的事實???
bcmpxij wrote:你好關注我,讓我有點害羞;辛苦你了。
你的用詞讓人覺得很模糊,為何一開始的主文內的人物不明白指明當事人是妳哥及妳父母來發論,
後續才提到妳是家中的女兒?
文中又有一段話:好吧,就當沒這個兒子。
如果是代替父母來發文,不應更清楚表示妳的身分立場!?
bcmpxij wrote:共用帳號就是濠洨?我連批踢踢都是共用的(還三人一起用)。
感覺起來就是在豪洨文。
taiwan168888 wrote:請爬文。
樓主之前發文說自己兒子20歲了,豪洨文沒錯
rcat2010 wrote:要是有看清楚之前的文章,你就會明白。
樓主一下說自己有20歲的兒子
一下又說有個要滿18的未來兒子
搞得大家好亂啊
席溫 wrote:你看懂了,好感動。
樓主所提到那位超過20歲的人兄是他哥哥,並不是他男友兒子
tpe_iguana wrote:不可能喜歡我,況且我大他們好幾歲。
老大比較叛逆,也許因為他不喜歡你過往,不喜歡妳侵入他家庭,不喜歡妳年紀相仿,卻要把妳當媽,
或很喜歡妳,但妳是他爸老婆,只好藉此發洩情緒,或引起妳注意。
老二也許表現上比較乖,但也須防範他已"喜歡"妳。
tim901 wrote:何錯之有?
基本上你跟一個孩子這麼大的男人結婚,就是一個錯
PAN1623 wrote:價值觀不同吧!
即將滿20歲?
2月發文說被暗戀男生打槍
7月發文說未婚懷孕3個多月
我越來越不懂這世界了...
AlgerChen wrote:這正是我在努力的地方。
只是看到樓主的發言EQ 鐵口直斷
風無 wrote:我是在做解釋,不是反擊。
但對批評 就是反擊回去
風無 wrote:看不太懂這段話。
說現代社會如何?
就可以把自己
有懷孕時 還去跟別的男人說夜店問題
SO?
靜寂之玥 wrote:謝謝與我分享。
偶然看到樓主的文章跟我的情形有點類似只是角色情況不太一樣!
小弟今年29拉,尚有一弟26 和一妹20 老爸60了!
老媽前年不幸因病去天上守護我們了,今年過年前老爸交了一個女友3X!
除夕時想讓她來跟我們一起吃團圓飯時家裡就鬧了一次革命了!
我爸極力想說服我們...我抓狂我弟摔門出去...
到現在我爸一直想盡辦法要讓她融入我們,但始終被我們排斥頂多只有我妹比較任她擺布!
其實我家早在高二時我爸生意失敗虧了一大堆錢,所以我高中一畢業就去幫他直到現在一起
努力的有一間小小公司原本住的房子也都是從法拍搶回來的!在我心裡真的極度排斥外人加入
因為我認為我勤儉了到這年紀才有小小成績把家也拚回來了,憑哪一點要一個憑空跑出來的人
來加入我家甚至花我流汗賺來的任何一分錢!!!我只能說當大哥或是像我這樣的大哥 弟弟
下面還有一個最小的孩子時!大的和第二的都會極度要保護這個家!任何外來人說真的..關我屁事!
我自己甚至延伸想到我付出這麼多了現在如果還要多一個人來要我養她終老的話我寧願現在
開始耍心機甚至揍她一頓來個兩敗俱傷搞走她!!!也不用讓我繼續增加負擔和過的心靈不自由!
所以我覺得那個老大會跟我很像,基本上是為反對而反對!!!妳多做甚麼都很難有用!
包括我自己現在也是困在這樣的情況!但我更偏激而且早已自主所以會有更恐怖的手段來搞鬼!
我曾更我爸說不如分家吧~我眼不見為淨即可!該養你的我會養但要我養我認為的外人我就是
XX娘(我這樣對我爸說)!所以樓主加油吧..要融入一個家庭沒有這麼簡單的!
我爸那個對象基本上完全不敢跟我講話!即使講了我也只有恩 喔 ~
樓主唯一剩下的只能好好的相處拉~看老大會不會軟化!不然沒有其他方法拉!
還有要慶幸不是遇到我,不然你就真的頭痛了~哈哈
huangjauwen wrote:不是。
看到這篇文
是同一個小孩嗎???
b700543 wrote:正解。
那篇的小孩應該是她哥吧.
allen1018 wrote:不可能拿掉,除非自己流掉。
趁著懷孕才三個月
把孩子拿掉 維持男女朋友關係
進可攻退可守
妳才20歲~大好前途阿~慎思
bryantwen wrote:目前已經看到很多不錯的建議。
我覺得您不如先發一篇自傳吧
全盤了解下給您的建議才是真正有用的
超大香腸頭 wrote:你自己會一個一個慢慢回嗎?
回文也是挑文回
大倉A wrote:其實也沒有到一堆,但十對以上有。
身邊就一堆朋友結婚有小孩?
大倉A wrote:那是我國中的事。
還在念大學 煩惱要不要翹課這種小事呢
大倉A wrote:未滿十八歲前就去過(那年代流行揪團借證件);
另外 滿18才能去夜店
樓主未滿20 說去不超過100次
就已90次算
換句話說 不到2年下來 平均每個禮拜就會去一次
這樣真的不算是夜店咖嗎?
大倉A wrote:我的答案和現代女生差不多。
真的不是為了錢 是為了愛嗎?
wanga wrote:沒有關係。
隔壁樓的
妳們是啥關係?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3978942&m=f&r=2&last=50965108
u82232016 wrote:當初沒想到那麼多就直接上標題了,會造成這麼大的誤解,實在讓我感到意外;
標題猛一看
個人的認知是:
1.樓主有前妻,很顯然他是一個男人,但是他有一個男友,顯然樓主是Gay
2.樓主有前妻,所以他已經離婚了,而且他的前妻顯然和前~前~夫有生一個兒子,很討厭樓主
3.文章裏面有兩個人很討厭樓主,一個是他男友,很顯然是Gay, 一個是他前妻和另一個前夫所生的兒子
所以才說
"作文真的很重要"
Charles Laih wrote:男友告訴我的(是前妻娘家愛賭,不是前妻愛賭)。
那個前妻愛賭博是誰說的?那個男的?男的兒子?有沒有跟前妻聊過?
Charles Laih wrote:這有什麼問題?有犯法嗎?還是?
十九歲就已經懷孕,而且還沒結婚,是誰有問題??
coffinbay wrote:為什麼不能先懷孕?為什麼這樣就不周全?
1. 沒結婚幹嘛先懷孕? - 做事不周全, 你的錯
coffinbay wrote:講真的,我和大兒子的磨擦,男友應該是不知道的;我也沒想讓他知道,想自己解決。
2. 妳男友不調停, 不教導他兒子? - 再次證明妳男友也不是多好
SONY ERICSSON X10 wrote:原本想說會有網友問的,所以就先打出來了;
再者、你未來老公的前妻如何、我覺得你都不需要在這裡公開說、因為只有你未來老公及她本人有權利說
不然你這樣講出來讓網友們看、是要說你多好、而她前妻多不好嗎?
這樣對你跟他的小孩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