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故事好像是她説要過戶一間房給您,過戶給您同時簽財產分開制。
怎麼這段被隱藏了?

二間房的現價是差不多的,過戶一間後簽財產開制不知不公平在哪𥚃吔?
至於說您妻子花掉您所有的積蓄,拿去出國旅遊,而您只去過一次。
據說,每次帶小孩出國旅遊的費用全是您老婆自己付所有的費用。而您唯一去的那一次,您只付了"你自己"的機票,小孩的機票和所有住宿吃喝玩樂皆是老婆付的喔。
所以不開心就可以話隨便說、文章隨便寫就是了?
真是辛苦各位認真的在回應、謾罵與事實不符的事件,呵呵!

的確,習慣就好,何必太認真!
雨戀星晴 wrote:



看來她...(恕刪)

看您的回覆大略可知您腦袋不是很清楚。
1. 會有事業有成的母親譲小孩喝西北風的嗎?
(可以問問樓主小孩的花費、吃用衣服都誰在付的)
2. 會有事業有成的女人把辛苦賺來的錢拿去送小王敗光?
3. 這年紀忙的要命的女人要忙工作、小孩、家事,只有閒著的人才會去想到下半身的事。
4. 如果這女人如此惡劣,早就離家了,怎會還先主動說要過戸一間房給樓主?
Ruby2012 wrote:


44歲了,最有體...(恕刪)

大家的想像力都好豐富,沒要離都被大家討論到覺得該離才是明智的。
人生靠自己 wrote:
至於說您妻子花掉您所...(恕刪)


看來是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這篇依版規大概不久就會被封,大大要不整理一下發一篇..
目前理解大概就是女方的經濟能力強過男方許多,即使要離緣也沒吞財的想法和作為..
而是分清講明這樣....
情感的事件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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