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shhappy wrote:
這樣說好了,我可以接受結婚不合再離婚,因為過不好為什麼要勉強,離婚反而是解脫
但是我沒辦法接受,離婚了我搶不到小孩,要被迫分離的痛苦
為什麼我搶不到小孩的機率很高,因為我知道我自己能力差(比如說沒錢沒人幫忙的)
比如說為了小孩的幸福著想(可能他跟著爹比較不愁吃穿,比如他爹有錢有人幫忙)
大概是這樣子的
為什麼離婚搶不到小孩呢?
以現在的法律來說.正常而言.
女方很容易搶到小孩的.
尤其是小孩很小.需要母親照顧的時候.
除非妳有重大的過失.不然對方根本就搶不贏監護權...
比如虐童一類的...
至於說經濟能力.雖然離婚了.但是對方是小孩的父親身分.仍舊是沒變的.
還是必須要負擔撫養的義務.他也必須盡撫養小孩的義務.
除非他脫產.但是這樣的話.他更是沒有能力搶到監護權.
至於妳要是考慮到小孩未來的發展.願意讓小孩跟著父親.
那麼妳也可以時常去探視小孩.他也不得阻撓.不然一樣可以告他.
現在的法律越還越完善.不像是以前的法律那麼苛刻.
女人離婚了.不會再有不論緣由就被淨身出戶的事情.

,有一好沒兩好,有時候要有取捨,什麼是主要需求什麼是次要需求,別把最好的挑走,留一點給其他人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