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說 wrote:
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今天是你深愛的老婆,你還能這麼大方的如此說?(也許你可以)
你深愛的老婆可能背著你跟別人說,你和她的婚姻不幸福,她想找其它人上床.
當然你是被瞞在鼓的,但如果今天你知道了,你能大方的說不怪對方嗎?
有人說國外早起通姦除罪化,這是沒錯,但別忘了,除罪是指刑事上不犯罪,民事仍是有罪的....(恕刪)
謝謝您的指教,您說的沒錯,除罪主要是除刑事,至於民事,我個人是讚成通姦還是能構成離婚的條件,我的想法還是傾向於結婚後就不能在外面亂搞,如果要亂搞,那就離婚,最麻煩的還是離不了婚,那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辦?您說的情形若發生在我身上,我深愛的老婆背著我去亂搞,我會選擇跟她離婚,祝福她,也許你會說我是講漂亮話,但我交往過的女友背著我亂搞的也有好幾個,我不會怪她,也不會報復,我對愛情的態度一向就是,男歡女愛,你情我願,緣盡情了,各奔東西,兩不相欠。
當愛已不在,若能好聚好散,這皆大歡喜,最怕一方不想放手,甚至因愛生恨而報復(這社會版一堆吧),古人智慧已經告訴我們了:
去年今日此山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這首詩指的就是當緣盡情了時,瀟灑的分手
至於先前發言有造成您不愉快的地方,在此向您道歉,還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小弟計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