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只有公教人員才是最理想的婚嫁對象嗎?現在的階級觀念真的很重!

kenandshting wrote:
I can't ag...(恕刪)


哈囉~你是那個縣市的財政這麼困難,欠這麼多個月?
boyorman wrote:
我想請問那個24就考...(恕刪)


他應該沒說錯啦~還有超勤、主管加給沒有算啦
cyberforce wrote:
當公務員成為學子畢業...(恕刪)

大推這段...錢面還有人提到要吸引最優秀的人進公務單位???
如果優秀的人全進了公務單位
這國家才大大不妙吧! 除非我們是共產國家...
公務員真是趴著也中槍,
有人喜歡醫師、有人獨鍾老師、有人呷意電子新貴、有人認為在私人企業有發展前景的才是好人選,
恰巧這家人偏好公務員,想找個公務員當女婿,
如此而已,
並不是說公務員就多好、就有高人一等的優越感。

我幹公務員也一段時間了,
以公務員的待遇而言,
單論薪水的話,那真的不怎麼樣(如果像前面有人20多歲就高考進來的又另當別論),
如果考量未來退休的保障,我認為算是不錯的,
整體而言就只能說是穩定而已,
這樣的待遇水準在北部能住中古公寓、開國產車已屬不易。

在婚姻市場,
女性公務員比男性公務員吃香很多,
原因無他,
薪資穩定、有保障、要請假顧小孩比較不會被雇主嚕唆,
取了女公務員當老婆等於替未來的家庭買了保險;
男公務員就沒那麼吃香了,
有些人甚至會認為男人就是缺乏進取的雄心壯志才會去當公務員,
可是在實務工作上,
很多工作根本都是推給男性公務員去做,
像是要輪夜班的、要夜間監工的、比較粗重的、廠商很難搞的.....
女性同仁大都被避免安排做這些工作,
但薪水可是一毛也不會少。

我的結論是男性公務員真的沒那麼吃香。

天屎~加百列 wrote:
大推這段...錢面還有人提到要吸引最優秀的人進公務單位???
如果優秀的人全進了公務單位
這國家才大大不妙吧! 除非我們是共產國家...

放心好了,
我不認為現今的薪資和福利水準足以吸引最好的人才進公家機關,
事實上公家機關也未必需要一般人眼中「最好的人才」,
願意努力工作、願意把心思放在工作上,
這樣的人對於公務的提升會比較有幫助。
真要貪污、收回扣未必要進公家機關,
私人公司採購人員收回扣、會計虧空公款的事也是時有所聞,
在私人公司幹這些事比較沒法律責任,
公家機關可是貪污罪。

聽老一輩的同仁和廠商說過,早期敢拿的公務員油水的確不少,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敢,
解嚴後的這20年來採購法令和制度日趨完備,
加上反對黨監督、爆料,
我不敢說現在的公務員都沒在收黑錢,
我想問如果你是公務員,你敢拿嗎?
公務員真的趴的也中槍嗎??

還是公務員已經肥到趴的也像站著....

比較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台灣算是全世界最照顧公務員的國家了......

在大陸的公職人員如果沒有遵守計畫生育的規定是會喪失公務員資格

台灣要讓公務員尚失資格....比讓一般人取得公務員的資格困難很多....

此不僅造成就業市場與價值觀的不平衡...

對認真做事的公務員也實在相當不公平....

boyorman wrote:
我想請問那個24就考上公務員 父母都是百萬年薪公務員的先生

高考三級 六等一敘 扣一扣應該才43000左右 你兩年就可以近七萬??

港務局嗎?? 聽說要民營化了 不知道薪水是否還會這麼多~



另外你父母高工畢業 現在年領都有百萬? 那至少是科長級以上的薪水了吧

高工畢業可以幹到最後領到100多萬??

可否解釋一下我的疑惑??


我真的是不懂 誠心發問


我也覺得很扯。
我認識一堆朋友都是高考三級考進去的,
現在都是當技士或是科員之類的。薪水約四萬三到五萬出頭不等。
那位仁兄可以兩年公務員,就月薪近七萬??
兩年資歷應該不可能讓你當上股長。就算讓你當上股長,
薪水也只有約五萬多一些而已。
還是說你有偏遠加給?偏遠加給,就我所知,約九千到一萬,
加上去也不可能到七萬啊。
還是說是在國營事業體系工作?中央銀行剛進去的新人,約五萬五多吧,
也沒到七萬啊...

排除所有可能狀況後,只剩下一種可能,
那就是他領的是嘴砲加給,
這我就沒話說了...
ukey783 wrote:
女性公務員比男性公務員吃香很多,
原因無他,
薪資穩定、有保障、要請假顧小孩比較不會被雇主嚕唆,
取了女公務員當老婆等於替未來的家庭買了保險;...(恕刪)


這就是我考量的重點~~
現在的女友則是在電子公司上班,所以~不敢生了~
cyberforce wrote:
台灣要讓公務員尚失資格....比讓一般人取得公務員的資格困難很多....

此不僅造成就業市場與價值觀的不平衡...

對認真做事的公務員也實在相當不公平....

沒錯,
現在的制度也有不適任公務員的退場機制,
只是一般的主管不願當壞人,
不肯打不適任者丙等,
考試院想出的的辦法是強制各機關齊頭式的打3%丙等,
我認為如果「不當壞人」的心態不變,這3%丙等的效果絕對有限,
因為「不想當壞人」,
所以當打混的人集滿2個丙等後第3個丙等就永遠不會出現,
反而是要新進的、剛調職來的、待退的人去分擔那3%丙等,
我認為問題不在制度,而在於心態。



cyberforce wrote:
在大陸的公職人員如果沒有遵守計畫生育的規定是會喪失公務員資格

請問公務員是否適任和有沒有遵照計畫生育有關係嗎?
一個賣力工作的公務員那天不小心把老婆搞大肚子了,
就只因為他天生仁慈不忍心把自己的骨肉打掉就失去了任公職的機會,
而後台硬但工作表現不怎麼樣的人反而平步青雲,就只因為他沒不小心搞大老婆肚子,
你認同這制度嗎?

我認為要鼓勵公務員多做事首先應該鬆綁法律,
台灣有圖利罪,
公務員就算不收錢、不接受款待、本身沒有不法得利,
但在行政過程中被認為讓他人或自己得到不法利益了,就犯上圖利罪,
就我所知中國、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都沒這條罪名,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公務人員不小心讓家境清苦但不符低收入戶資格的人取了低收入戶的資格和補助,
這就犯了圖利罪,
要鼓勵公務員多做事、勇於任事,
是不是應該先把這些綁手綁腳的法律陷阱給排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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