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拒絕老婆帶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到家裡一起住?


努力變宅男 wrote:
反正沒血緣把她順便吃...(恕刪)


你真噁心

ladybug1234 wrote:
先不論房子不房子的問...(恕刪)


這位仁兄所言不妥
樓主文中提到
婚前樓主的老婆已告知"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跟我們家沒有任何關係"
況且"監護權是歸女孩的親生父親"

如果今天結婚的前提改成"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要住進我們家且房子要給她繼承"
你覺得樓主還會考慮跟她結婚嗎??

而且你說樓主拆散人家母女??
樓主既非法官也非離婚當事人,如何決定監護權給誰??
不是法官判決就是母親放棄監護權,拆散母女的只有法官或是母親跟前夫而已
怎可推給樓主??

而這位母親現有婚姻已經有一個兒子,而此事母親明顯相偏向女兒
這樣又對這兒子公平嗎??
這小孩長大後不會難過嗎??
如果你的母親拿你親生父親的財產送給你同母異父的姐姐你會很高興嗎??
如果你的另一半要你買房子送給一個與你沒有血緣關係且法律上沒有親屬關係的人你會歡喜甘願嗎?

所以我覺得,此事最站不住腳的就是這位母親
因為她已經違背了當初"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跟我們家沒有任何關係"的這句諾言

努力變宅男 wrote:
反正沒血緣把她順便吃...(恕刪)


你真的很變態....

這樣是犯罪!!!

所以請離婚後...再去把她女兒...再結婚吧~~~

這樣就沒有犯罪的嫌疑囉...^^b~~

K.H.S. wrote:
她要帶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到家裡一起住
甚至房子以後還要給她女兒,不是我們所生的兒子,她覺得這是虧欠她女兒的

要她不用擔心,她女兒還是可以跟她的生父要求"遺產"
看"王家"狀況就知道

K.H.S. wrote:
老婆要帶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到家裡一起住,我不接受這樣的做法


這個倒是沒關係,除非你不要這段婚姻。
不過問題是她女兒不會答應! 因為你自己就說下面這一段
監護權那一方根本就不會放手。只是吵搬離你父母的手段.
除非監護權到手,頂多不然其實當成來你家玩!過寒暑假.


K.H.S. wrote:
1.她女兒現在國中,除了沒有媽媽在身邊之外,家庭狀況還算可以,有父親和祖父母及叔伯照顧
2.她女兒的監護權是歸父親那裡,對母親改嫁生子之事非常的反彈
3.偶而聽到她們講電話,她女兒不是跟我老婆要錢就是要電腦...之類的
4.我老婆平常都會買吃的買衣服買包包給她女兒及電話連絡關心,我覺得這樣就夠了,不一定要住一起
5.她的收入是我的二倍多,但家裡的開銷都我在付,有時她要進貨還要我付貨款,她賺的錢全部自己存


5. 第五項如果她有能力要她一年後再來找房子就可。
說現在崩盤不要去撿貴。以拖待變.

她收入都比你高,她自己下手去買就可,不要亂背貸款
,如果要貸款買,你簽房地產連帶保證人要注意。
房地產一部份要登記你的名下。

雖然夫妻財產共有制度與分開制,這個問題要注意。

巨大一姐 wrote:
不要再裝了!!!!!...(恕刪)

我沒裝啦
是真的想不到咩~"~
還是我的惡毒程度太過被你們高估?
我來猜一下結局好了!!

在樓主"盡力"的堅持下

女方同意自己繳房貸.房子過戶給女兒.也把她接過來一起住

結果...沒多久.由於樓主人太好的關係.房貸也幫忙繳.說不定變成樓主一人繳

然後女兒搬過來.當然吃不到囉(記住!!樓主是好人...哪會幹這種事)

不過基於女兒無法諒解母親再婚.家庭氣氛一定變得很差

最後.不歡而散!!

然後母親帶著兒子再去尋找另一個凱子

樓主則只能再上01哭訴取暖....


既然你婚前已經知道你老婆和前夫有小孩,
那母女聯絡甚至住在一起我覺得也算人之常情,
但是她要你買房子搬出去,
還要把房子過給她女兒這就很不合理了,
但是如果你直接拒絕,
不讓她女兒過來住其實又顯得你不夠大度,
很容易吵架,
所以我建議方法有二,
其一是您像說的,
拒絕買房,
但是不用到說要拒絕小孩過來小住,
一般小孩除非走投無路不然不太可能會去住到除了老媽以外都是陌生的環境,
更何況你爸媽都還同住,
看你是要用經濟能力還是啥理由推掉。

其二,
既然你老婆收入是你的兩倍多,
你跟她說要買房過給她女兒可以,
那請她拿出自己的錢去買房子並且支付貸款,
這個方法就要看你老婆捨不捨得花錢了,
你要先抓你老婆的個性才能做,
就是要抓她捨不得或是沒能力買。

以上兩個方法建議看看~

K.H.S. wrote:
她要帶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到家裡一起住
甚至房子以後還要給她女兒,不是我們所生的兒子

K.H.S. wrote:
5.她的收入是我的二倍多,但家裡的開銷都我在付,有時她要進貨還要我付貨款,她賺的錢全部自己存
樓主~~除非你也是王董
有大筆的財產需要眾多子女繼承..
不然真的不建議把名下產業過給跟你沒血緣的.....

K.H.S. wrote:
我老婆在結婚前說與前...(恕刪)


跟他講明白

沒有人會要個離過兩次婚的女人

他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信誓旦旦的未來 wrote:
你真的很變態.......(恕刪)


樓主不要擔心,在你還沒認養他之前,可以先接來一起住,培養感情,等兩情相悅,她又成年後就可以把她〞出〞下去,這樣就不構成犯罪了!

記住,一定要兩情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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