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分居, 小孩該帶在身邊嗎?


圈圈擦擦 wrote:
結果, 不知道是我們想法太過單純還是怎樣...
此小三真的非常人
小三又跑去找即將結婚的前同事上床
而且可以確定的是
是小三主動的... (主動找他過夜,住旅館, 主動要求男方抱著她...)
小三也知道他已經要結婚了(並非不知情...)

所以我才覺得
根本就是她人格有問題... 行為有偏差...

上床完
若無其事地透過其他同事, 輾轉讓我們得知
跟另外的同事, 也是開心的說, 你知道誰誰(指那位前同事)要結婚了嗎?
完全沒有任何悔意
對於我, 也是一樣... 沒有悔意就算了
還覺得她又沒有要破壞我的婚姻, 也沒有想要取代我的地位
我怎麼可以這樣對她(寄存證信函)

工作照做, 完全沒有想要離開的意願...
好像完全沒有她的事一樣...

厚顏無恥之程度
應該是我畢生看過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一位了...

...(恕刪)


這一段我想那小三是故意想讓那一位知道的,

目的就是要打翻那一位的醋醰子啊!

這種技倆完全是從偶像劇中的抄來的,

不過她是不是有跟那位男同事怎麼樣,

一來那位男同事目前未婚狀態(因是〞即將〞結婚)

就算上床了那又怎樣?

況且這些全是小三的片面之辭,

你們或是你們的同事,應該沒有人會去向那位男同事求證這件事吧?

因此她可以全盤主導,這到這裡不得不再講一次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圈圈擦擦 wrote:
外遇或第三者的男女, 是不知道羞恥及道德這幾個字怎麼寫的...(恕刪)


偶像劇害人不淺,

說什麼〞在愛情的世界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趴啦趴啦

一堆似是而非的言論,來合理化小三們破壞他人家庭的行為,

即便被告了妨礙家庭,證據確鑿還可以易科罰金,不用坐牢,

就算再給她來個以刑附民,法官還會考量雙方社經地位等等,

像我們這種在社會上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

判賠個一二十萬,就非常了不起,

如果對方雙手一攤,沒錢!

走完法律程序以後,只能拿到一紙債權憑證,

能幹嘛?

因此在我國的法律上,對於元配夫人的保障,實在是少得可憐。
以我的經驗最好要有穩定的收入,小孩是要花錢的,我前妻要走的時候也是把小孩留給我,
因她都沒工作沒任何收入,所以才會沒帶走小孩這是她自己說的啦,不過也是真的因為小孩需要時間陪伴
我的女兒才二歲正是最愛玩的時候,但也因為這樣她媽媽也受不了,也累了二年,因我都不在台灣,我前妻是很幸苦的帶一個女兒到這麼大才交給我,所以現實就是沒穩定的收入真的不要帶小孩,這樣只會讓小孩更痛苦,因妳無時間陪伴小孩會便寂寞的.
OK 林邊肯定歡迎你們含小朋友......
有公路也有鐵路



圈圈擦擦 wrote:
謝謝大家我有想過等分...(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目前決定二個小孩子仍不要分開...

分居期間, 給男方...

我則保留永久探視權... (分居協議書上有寫)

原本分居協議書上有註明
若離婚, 二個小孩的監護權歸我
但男的不要, 堅持一人一個

我不同意, 就這樣僵持不下

後來加上真的心死
我說了"算了~ 都給你吧..."
然後就走了...


心很痛
不過這也是我唯一可以走的灑脫且有尊嚴的一個方法...
(男方似乎吃我夠夠... 還在認為, 我們的婚姻有問題不是因為外遇, 是本身就有問題了...)

在對婚姻極度失望及絕望之後所下的勇敢決定...
這一路來, 謝謝大家的祝福及支持...
有01, 真的也讓我勇敢不少...

謝謝大家^^


安真林 wrote:
不過她是不是有跟那位男同事怎麼樣,


確定有上床...
因為我有看到那個前同事的"道歉信"
上面明確寫上有發生關係而感到抱歉之類的...

(男的有小三信箱的帳號密碼, 所以要查很簡單...)

圈圈擦擦 wrote:
分居期間, 給男方...

我則保留永久探視權... (分居協議書上有寫)

原本分居協議書上有註明
若離婚, 二個小孩的監護權歸我
但男的不要, 堅持一人一個

我不同意, 就這樣僵持不下

後來加上真的心死
我說了"算了~ 都給你吧..."
然後就走了...



探視權在協議的時候
有否載註...
探視時間+地點...等條件

沒寫清楚對方是可以借題發揮的喔
不要說對方"念在夫妻情份不會"
事實證明很多你認為不會發生的事情都發生了

人要變~可以很快翻臉不認人
更何況是你"不要小孩.兩個都給他的"

---------------------
題外話~
對照你第一篇發文

對夫妻感情的穩固自信滿滿
老公在事蹟爆發後的愧疚道歉

到最後談分居的傷痕累累
老公的傲慢不認錯

可見外遇男人的羞恥心賞味期是很短的....
很快就會被防衛心掩蓋了
到最後他會外遇是妳的錯?!?

所以沒在時限內把小孩跟財產把握好
最後結果都是財兩失.........

圈圈擦擦 wrote:
心很痛
不過這也是我唯一可以走的灑脫且有尊嚴的一個方法...
(男方似乎吃我夠夠... 還在認為, 我們的婚姻有問題不是因為外遇, 是本身就有問題了...)
...(恕刪)


我倒覺得這是男方為了和小三在一起的佈局,
先對老婆雞蛋裏挑骨頭,借題發揮,
等把老婆逼走後,過陣子就可以用"分居很寂寞", "只有她了解我的痛苦"等藉口,
光明正大的和小三恢復往來....

建議版主先讓自己緩下心來,別急著對這段婚姻做出決定,
雖然目前妳處於劣勢,
不過分居期間婚姻關係並沒有因此結束,
妳仍然有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的權利,
不妨趁這段時間找徵信社幫忙,
若能蒐集到證據,就有籌碼和男方爭取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

加油了!
當妳不再對他抱有冀望,不再愛他,
他就沒有傷害妳的機會了,
妳只是離開一個不愛妳的人,
而他卻損失一個愛他至極的人,
誰比較聰明?我想答案很明顯了~~~
我很少在01上發漏網友的感情
看到你這篇真的很驚訝
因為過去在其他網站一直有看到你的文章
對你的帳號(跟照片)也一直很有親切感

可能因為我還沒有孩子,比較無法體會母親疼惜孩子的心情
但是我想即使離婚,如果婆家會疼孩子,或許孩子留在婆家也好
上面網友說的對
已經走到這一步了,該約定的通通白紙黑字寫清楚
包括小孩探視的時間、地點、頻率,能否過夜,能否帶小孩去旅行
好好保障自己的權益

走到這樣的境地,一定覺得很心寒、無奈
只能給你加加油
兩個都自己帶著

想要考公職需要專心應付沒錯

但若孩子不在身邊

每天只能想著何時要去看孩子

孩子吃飽沒

孩子現在在做甚麼

我保證

光是想著這些

根本就無法把心思放在考公職上

更何況

男人會在外花心

很明顯是對家庭沒有責任才會這麼做

孩子交給他你放心嗎?

沒人能保證公婆可以照顧孩子到什麼時候

也沒人能保證公婆對你的看法不會改變造成日後你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破裂

帶在身邊吧

孩子是母親的全部啊!!!
圈圈擦擦 wrote:
目前決定二個小孩子仍...(恕刪)


我覺得..協議離婚..比較好

討男方一半財產 ,孩子全帶走

分居似乎一點意義也沒有


圈圈擦擦 wrote:
附上之前的故事: h...(恕刪)

要考公職的話~
根本沒辦法帶小孩喔
等考完再把兩個接回來吧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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