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瞭.lyp1972tw wrote:如果夫妻付完房子的總價後剛好是一人一半的確是應該要登記兩人的名字才公平但如果是一方出的比較多另一方只出一小部份就要求共同登記名字就容易會有爭執而且這樣做的話出錢多的一方家中長輩也會有意見不過女生有一項利器就是婚前是身價最高的時候部門有一位同事為了追我們公司之花除了出頭款外之後的貸款也都他付但名字只登記女生這樣那朵花終於同意嫁他所以我前面才說聰明的女生一定要懂得在結婚前身價最高的時候就把婚後的經濟分擔情形先跟男友談清楚條件滿意再答應結婚通常大部分的男生為了想結婚在條件上通常會讓步
a_annetw wrote:我好累,現在只是不捨得小孩,真的要為小孩撐下去嗎,有時騎車在路上真想就這樣被車撞死算了,我的生活過得很不開心 ==================樓主你po的這篇,讓我想起從前的自己,不過現在的我,生活簡單,知足常樂我做的選擇是經過溝通無效後的選項,但求無悔,離婚後的單親生活,雖然很辛苦,但也走過來了,以過來人的經驗我只能跟你說,你要先讓自己想清楚,到底你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不要覺得忍受一切都是在為小朋友撐起一個家,小朋友並不是笨蛋,家裡的氣氛,小朋友心裡是很清楚的,與其問網友,老公一直在和別的女人line怎辦,還不如先想清楚自己到底下一步要怎麼走,比較實在...如果你是想要家庭,對老公也依然有愛,那就和老公講清楚說明白,先溝通看看,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付出,合力經營,如果兩人真的無法溝通,那麼就靜下心做個決定,當婚姻只剩下捨不得小孩,然後會有想要被車撞死的想法時,請問,死掉都沒關係了,那麼還有什麼是你不能面對的?堅強一點,遇到問題就好好解決,明白自己的心,就不會再不安了.所以樓主要切記呀,可別真的做傻事,人生不爭一時,爭的是春秋..
chun01 wrote:==========...樓主你po的這篇,讓我想起從前的自己,不過現在的我,生活簡單,知足常樂我做的選擇是經過溝通無效後的選項,但求無悔,離婚後的單親生活,雖然很辛苦,但也走過來了,(恕刪) 請問大大..您是甚麼狀況下決定要小孩的(我一直在掙扎要不要爭小孩)?
a_annetw wrote:2012-11-23 14:08 by a_annetw請問大大..您是甚麼狀況下決定要小孩的(我一直在掙扎要不要爭小孩)? ============================我的狀況是,小孩跟著我,絕對比跟著前夫好,前夫是一個只會養的人,而我自信能做到教和養並存...而且當初生小孩前就想過,能不能一輩子擔負做媽媽的責任,我是想清楚才生的,所以離婚的過程中,不曾想過不爭取,不過每個人的狀況不同,遇到的問題也不一樣,你可以試著說說看,你掙扎的點是什麼?或是你擔心的問題是什麼,相信版上也有不少單親家長,或許可以提供您一些看法當參考..
我目前的情況是 分居 孩子跟我我覺得有孩子陪伴,生活比較快樂只是偶爾有什麼突發狀況時一個人比較容易手忙腳亂的就看還有沒有其他家人可以幫忙一下囉要不要小孩?端看你站在什麼立場來思考這個問題吧!如果是以小孩為出發,那麼衡量一下雙方的條件誰能提供孩子較好的環境,誰有比較多時間陪伴孩子?孩子多大,孩子的性別,也應該要列入考慮吧還有如果一方正在發展另一段感情的話,是否會疏於照顧孩子如果站在自己的立場,自己將來想要怎麼樣的生活?如果打算再婚,要考慮的恐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