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桿不能過度偏向一方, 必須保持平衡,
越是失衡的婚姻 ,越難以持久(除非一方認命 ,可以忍一輩子)或是持久, 但完全沒有家庭功能,
當然 ,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體諒, 而不是把對方當作自己的所有物 頤指氣使,
對照上一代的婚姻 ,很多男性自恃自己是家庭的經濟來源, 對老婆招之則來 ,揮之則去,
往往欠缺一種尊重,
現在的女性, 都受過高等教育, 已不再能接受傳統的被支配的地位,
為了爭取一份被尊重 ,首先當然要有經濟能力, 跟男生一樣的養家活口,
經濟獨立, 人格才能獨立 ,
在女生能扛起家計的同時, 男生當然也要放棄君子遠庖廚的觀念, 分擔些家務,
夫妻本來就是互相體諒的, 樓主並無緇銖計較的意思,
只是在台灣重男輕女的社會氛圍下, 有些男性鄉民顯然無法認同這種觀念,
樓主會有高處不勝寒的感覺, 並不令人覺得意外.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新聞不是常報, 突然...(恕刪)
可能我問的方式不夠清楚所以造成妳有點誤解...
我再稍微問的清楚一點好了。
"假設"妳與妳的另一半在交往期間與結婚過後都有達到雙方溝通與共識的平等,
(也就是妳找到個理想中的良伴了...)
雙方也有積蓄與相處良好的狀況下,突然妳的另一半遇某些經濟上的困難失去了固定收入的能力,
(天災人禍、公司倒閉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遇到公司倒閉時年紀已大,想要投資在找新春卻又投資不利等情況)
那這時候他也持續的提供他的存款來維持兩個人之間的平等共識。
但不是個"非常"有錢的人難保不會坐吃山空吧?
(可能維持了3~4年好了每個月支出~陪妳遊山玩水之類等開銷)
那當對方的積蓄無法維持妳們的平等共識時...
妳會因為對方無法維持平等原則而離婚?
還是委屈自己去負擔妳所謂的不平等狀態?
Irene1058 wrote:
樓主講的只是大致上的平等概念, 不需要刻意拿一些特例來按表操課吧,
更無需茲錙銖計較到用假設的問題 ,來否定樓主的觀念,
就像一個法條放在那裡, 個人狀況不同, 大家各自表述, 但大致上不要背離那個法條就好,
所以 講平等有這麼難嗎?
就說了這種平等概念無法依附在婚姻裡存在
所以 如果期望在婚姻裡講這種平等,真的很難.
前面其實也有人直接點出眉角了
並不是說這種平等概念不可能存在
而是這種平等條件只適合找室友,不適合找老公或老婆
所以把這樣的平等概念套進有婚姻關係的兩個人之中,會問題重重
不是大家故意找麻煩
Irene1058 wrote:
當然 ,如果有人想要在婚姻中處於支配者的地位, 不願放棄傳統的觀念,
那當然就不足為怪了.
這也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有人想要在婚姻中處於支配者的地位
那也是他個人的自由
只不過想歸想
能不能找到對象願意犧牲配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也沒有人說樓主就一定不能死抱這種觀念
她想繼續堅持這種觀念也是她的自由
只不過其它人也會把不同意見給表達出來
表達歸表達
決定權最後也還是在樓主自己身上
別人也改變不了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