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婚姻最好的方式 ,就是維持一種槓桿原理,

槓桿不能過度偏向一方, 必須保持平衡,

越是失衡的婚姻 ,越難以持久(除非一方認命 ,可以忍一輩子)或是持久, 但完全沒有家庭功能,

當然 ,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體諒, 而不是把對方當作自己的所有物 頤指氣使,

對照上一代的婚姻 ,很多男性自恃自己是家庭的經濟來源, 對老婆招之則來 ,揮之則去,

往往欠缺一種尊重,

現在的女性, 都受過高等教育, 已不再能接受傳統的被支配的地位,

為了爭取一份被尊重 ,首先當然要有經濟能力, 跟男生一樣的養家活口,

經濟獨立, 人格才能獨立 ,

在女生能扛起家計的同時, 男生當然也要放棄君子遠庖廚的觀念, 分擔些家務,

夫妻本來就是互相體諒的, 樓主並無緇銖計較的意思,

只是在台灣重男輕女的社會氛圍下, 有些男性鄉民顯然無法認同這種觀念,

樓主會有高處不勝寒的感覺, 並不令人覺得意外.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這兩者怎會沒有關係?...(恕刪)


「真正的平等」的概念是指社會福利責任﹐不是婚姻裡的。
婚姻不看平等。

你說的問題﹐如果以正確心態去結婚的話﹐根本不存在。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Irene1058 wrote:
經營婚姻最好的方式 ,就是維持一種槓桿原理,

槓桿不能過度偏向一方, 必須保持平衡,


你說的很有道理
不過婚姻關係裡的槓桿原裡應該是處在一種隨時修正的狀態
只要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理範圍內時而偏擺都可以接受
而不是像莎莎那種平等式的標準

我想多數人不認同的應該也是這一點
理論上的平等不等同於實際上的平等

莎莎的觀念也不全是錯了
她的雙方應共同努力盡自己該盡的責任這一點是對的
不過真正的責任分配是需要雙方面去磨合出來
而不是用理論方式去量化出責任標準

生活不可能一成不變或是沒任何變故
這種理論值上的標準只要一遇到"萬一",很有可能隨時就破局了.


.人.生來就不平等..何來平等..[平等]一詞當做是[完美]或[騙詞]都可.但.不要當真..自己去判斷吧..就如[天]的決定...下雨及天晴..有人覺得不平等..所以[平等]平時.都是由[人].去認定..到最後[神]才會有一個最後的結論...這就是[歷史]...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新聞不是常報, 突然...(恕刪)


可能我問的方式不夠清楚所以造成妳有點誤解...
我再稍微問的清楚一點好了。

"假設"妳與妳的另一半在交往期間與結婚過後都有達到雙方溝通與共識的平等,
(也就是妳找到個理想中的良伴了...)

雙方也有積蓄與相處良好的狀況下,突然妳的另一半遇某些經濟上的困難失去了固定收入的能力,
(天災人禍、公司倒閉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遇到公司倒閉時年紀已大,想要投資在找新春卻又投資不利等情況)
那這時候他也持續的提供他的存款來維持兩個人之間的平等共識。

但不是個"非常"有錢的人難保不會坐吃山空吧?
(可能維持了3~4年好了每個月支出~陪妳遊山玩水之類等開銷)
那當對方的積蓄無法維持妳們的平等共識時...

妳會因為對方無法維持平等原則而離婚?
還是委屈自己去負擔妳所謂的不平等狀態?
男人不能只靠嘴 wrote:
妳會因為對方無法維持平等原則而離婚?
還是委屈自己去負擔妳所謂的不平等狀態?


我會先看他是不是盡力做到開源節流,再決定是不是完全承擔起全部責任。

如果對方想長期依賴我,當然是無法接受能力做不到的事。

同樣的, 我也不會成為對方的負擔。


palapalala wrote:
有些人婚前條件一堆
...(恕刪)



同意

女人都喜歡列出一些愛情和婚姻哲理

但往往最後都向現實妥協  
樓主講的只是大致上的平等概念, 不需要刻意拿一些特例來按表操課吧,

更無需茲錙銖計較到用假設的問題 ,來否定樓主的觀念,

就像一個法條放在那裡, 個人狀況不同, 大家各自表述, 但大致上不要背離那個法條就好,

所以 講平等有這麼難嗎?

當然 ,如果有人想要在婚姻中處於支配者的地位, 不願放棄傳統的觀念,

那當然就不足為怪了.

Irene1058 wrote:
樓主講的只是大致上的...(恕刪)

所謂的理論或觀念的正確與否就是要看其是否經得起檢驗..
自然就會拿出可能會發生的情況予以檢驗..
若連一般(排除用特例來檢驗)的檢驗都過不了,就代表觀念或理論有瑕疵,
因此用常見的假設情況來檢驗也沒不對..
來此發表尤其是觀念的,接受別人的檢驗也是合理的..
Irene1058 wrote:
樓主講的只是大致上的平等概念, 不需要刻意拿一些特例來按表操課吧,

更無需茲錙銖計較到用假設的問題 ,來否定樓主的觀念,

就像一個法條放在那裡, 個人狀況不同, 大家各自表述, 但大致上不要背離那個法條就好,

所以 講平等有這麼難嗎?

就說了這種平等概念無法依附在婚姻裡存在
所以 如果期望在婚姻裡講這種平等,真的很難.

前面其實也有人直接點出眉角了
並不是說這種平等概念不可能存在
而是這種平等條件只適合找室友,不適合找老公或老婆
所以把這樣的平等概念套進有婚姻關係的兩個人之中,會問題重重
不是大家故意找麻煩

Irene1058 wrote:
當然 ,如果有人想要在婚姻中處於支配者的地位, 不願放棄傳統的觀念,

那當然就不足為怪了.

這也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有人想要在婚姻中處於支配者的地位
那也是他個人的自由

只不過想歸想
能不能找到對象願意犧牲配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也沒有人說樓主就一定不能死抱這種觀念
她想繼續堅持這種觀念也是她的自由
只不過其它人也會把不同意見給表達出來
表達歸表達
決定權最後也還是在樓主自己身上
別人也改變不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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