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以平常人的狀況不適合拿來建議您XD
所以我收回先前自己在三樓的建議觀點~不好意思啊!
就我的觀點是如果結婚了以後~奉養另一半的父母親是正常的事情
也就是孝順自己的公公婆婆(或者岳父岳母)~結婚等於是嫁入另一半的家庭
我覺得跟我自己的成長背景有關~從小家裡就是三代同堂一起居住
工作賺了錢~也是要負擔家裡的開銷~也就是給自己父母錢
結婚了~對我來說也就是多一對另一半的父母要孝順
我想這社會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的吧@@?
我想樓主的案例不適合~我以上在正常家庭的狀況下的觀點~
還是建議您~如果房子是自己的~孝順阿嬤已經是很棒了
可以考慮換成電子鎖(阿嬤無法解開)
因為就像我前面講的~怕變本加厲~或者有其他不確定的因子~
會造成您家庭的困擾~
我把靈魂賣給路西法 wrote:
樓主 必須說你已經很...(恕刪)
我一點都不認同你說的
「因為他好手好腳 都不去找工作」、「直到最近又要借 我就說沒錢了 他爸爸就打電話給我老婆的妹妹 說我們的是非...」
如果他爸出獄後有好好更生,你說的做法還有辦法可行
重點是現在她爸不去工作,擺明了想靠女兒女婿奉養,不借錢給他就說樓主的是非,超級誇張的,擺明就是會得寸進尺的那種人,如果今天樓主還照你說的,給他個一兩百、供他吃住,他爸只會當這是「應該」,過沒多久就變成「欠他的」
這已經不單單是「負不負擔的起」的問題了
負擔的起又如何??????今天給他兩百,明天就得寸進尺要兩萬了啦,人只要嘗了甜頭一次,就會想要有第二次,甚至變本加厲,難保最後他不會為了錢做出什麼事?????
這種人就完全沒有奉養的必要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