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大四畢業前,這個朋友竟然犯下性侵,並且在聚會時跟我們講時...事情已過去快20年,我仍能記得當時氣氛的忽然凝結,以及我們其他人對視的眼眸中相互看到的困惑尷尬不理解或甚至憤怒各種負面情緒混雜的眼神..此時我理解到我們或許可以接受一個地痞流氓的朋友,但我們無法接受一個性侵犯!並且視之為朋友!
之後我們當然開始疏遠他,怪的是我們這群正常人的朋友也漸漸不連絡了,直到多年後我們幾個除了他,又重逢並相聚,才講開來,原來當初我們的想法都是相似的,我們憤怒的不只是這個朋友的行徑,更憤怒的是自己竟然把這種人視為朋友!也憤怒自己當場不敢翻臉揍他一頓,憤怒自己的孬種和這個朋友的背叛,每當聚會時,就會想起當時的不堪和羞辱,因此乾脆都不連絡...
說真的,性侵犯或性騷擾變態,想要讓一般人接受和原諒,真的很難,起碼我絕對做不到.




























































































